開車走在馬路上,視線逐漸變得朦朧。
他好像躺在那張試驗台上,綠色的液體從吊瓶流經輸液軟管注入他身體……不僅如此,還有什麼?
馬路上,綠燈已經跳成了紅燈。
托馬斯朦朧的視線集中在不遠處變紅的交通燈上。
躺在實驗台上時,吊起來的透明袋子裡,液體似乎也從透明的綠色變成了濃稠的紅色。
血液從他的身體裡湧出來,流經軟管注入採血袋。
回憶瞬間戛然而止,朦朧的視線從蒼白的燈光下回到哥譚陰暗的夜晚。
車已經走到路口,在壓線前,托馬斯終於踩下剎車。
當時他太小了,那些沒有標籤和備註的藥物是什麼根本就不清楚,他甚至不記得自己那時候有沒有被教導識字。
唯一能確定的,唯一記得的,只有他的血曾被抽取,然後他們拿著分離過的血清欣喜若狂。
或許他該找個人試試,試試他的血清是否真的像他猜測中那樣具有提高自愈能力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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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房間裡,托馬斯已經整理好了自己的全部東西,曾停留過的痕跡也被全部抹除。
要提取自己的血清,至少要有一個獨立的住所。
便於避人耳目,同時也不必顧慮太多。
考慮到他現在半公開的身份,以及幾天後就要真正結束的市長選舉,他沒辦法徹底藏起來,也不好做出什麼不符合林肯&mdot;馬奇身份的事情。
不過好在,他曾經的住所也算得上是不錯的地點,而他現在要回去也十分正當,根本不需要考慮什麼理由或者藉口。
只是哥譚警局派來保護的人員已經在選舉開始當天撤走,他需要去旁邊的哥譚警局一趟,將他要回去的事告訴戈登。
提著整理好的東西,將照片和肋骨隨身攜帶,托馬斯終於推開酒店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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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車停在哥譚警局附近,一些簡單同時並不擔心失竊的行李留在車內,托馬斯推門下車。
戈登就站在哥譚警局門口,手裡提著保溫的飯盒。
托馬斯的聽力還算不錯,走近時,他已經能聽到戈登和被他遮擋的人的對話。
“我會記得去吃飯,最近太危險了,你不該來的。”戈登的聲音並沒有明顯的不高興,反而擔憂又開心。
“只是順便,”被他遮擋的是個年輕女士,至少在托馬斯聽來,她的聲音十分年輕,“一會兒迪克來找我,我答應他一起去吃個飯。”
“……”戈登沉默,“晚上會回去嗎?”
“當然!”
“好吧,”微微嘆了口氣,戈登伸開雙臂彎腰,“Barbara,這次我相信他會把你平安送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