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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宋明曉將來遇到了這種場合可怎麼辦。

只能自己護著了。

蔣越繼續從自己的柜子里翻衣服。

同時,躲進浴室的宋明曉繼續仰天長嘆:他好像忘記了一個關鍵問題。

他洗完澡,該穿什麼!!!

第29章 算不算朋友

如果對蔣越和宋明曉兩人在氣質上進行擬物化的分類,很容易發現:蔣越像是那種孤傲盡顯的狼王,在群體中說一不二,只會對配偶低頭的那種;而宋明曉則是草地上一抓一大把,膽小沒用、只能把可愛當飯吃的兔子。

總之兩人應該是生來是天敵。

而成為天敵的一個重要條件就是:既然兩隻都在同一處領地生活,就要我預判了你預判了我的預判。

宋明曉在糾結不知道自己洗完該穿什麼衣服的過程中,他認真考慮了三十秒:他是應該立刻衝出浴室,還是衝出蔣越的寢室,還是衝出整個男寢八號樓,離蔣越這個你永遠猜不到他腦子裡有什麼病的神人越遠越好。

三十秒過去,宋明曉顫抖的手已經伸向了門把手,他發現:

蔣越把他自己的新衣服掛在了門外把手上。

蔣越的聲音從門外傳來:「你先穿我的衣服吧。」

狼給兔子擼了擼毛。

浴室里終於傳來了水聲。

這個澡沖地很隨便。宋明曉飛快結束戰鬥。這是在是一種很奇怪的感覺,明知道蔣越就在直線距離五米以內,就像是知道自己五步以內有一個不知道倒計時時間的定時炸彈。宋明曉就像草原中每一隻兔子一樣此刻有一種成為食物的自覺,現在他覺得自己像是在把兔頭兔身兔尾洗刷乾淨,香噴噴地送到豺狼地面前。

那叫什麼來著,對了,食物有很強的自我管理意識。

如上一般,宋明曉在浴室的五分鐘內全在胡思亂想。這種不受控制的意識行為在穿上蔣越衣服的那一瞬間到達了頂峰。蔣越拿來的衣服是家居服(嗯嗯俗名睡衣),材質柔軟親和,上面還留有洗滌劑的芬芳香氣,香不醉人人自醉——宋明曉已經開始緊張地想吐了。

這絕對是因為他對蔣越的東西有生理反應!!

做足了心裡建設打開浴室門——

好吧,蔣越確實就在門的五步之內。好吧,蔣越還是已經把撒上可樂的上衣脫了。

他毫不做作地展示著自己有健身痕跡但並不誇張的身材曲線。說實在話,宋明曉的緊張情緒有點被打斷,因為他的第一反應是有點羨慕。喜歡,真的很喜歡——健身之所以被中產及上流社會推崇,和它背後彰顯的那種精英自律的意識形態,以及背後的金錢和時間成本是分不開的。

顯然宋明曉自己認為自己沒有這種自律,他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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