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之前,田然還有可能答應,不過現在她氣都氣死了又怎麼可能答應?
「我看你是在做夢。」追求人像他這麼追求的嗎?幸好當初沒同意和他在一起,否則她都懷疑自己會不會被家暴。
想著,田然直接轉帳了三十萬回去,剩下的十萬塊就當做他的精神損失費吧。她冷哼一聲,下一秒,手指划動,再次把他拉黑了。
時辰直接被她的操作氣笑了,十萬塊,他缺這十萬塊嗎?所以她現在是找到比自己有錢的冤大頭,不需要自己了嗎?
因為不高興自己被耍,他直接拿起手機報了警,理由是詐騙。哪怕田然先前把那二十萬還回來了,可還是經不起法律推敲。
當然,最重要的是,他想要見到她。沒談過戀愛的人自然不知道,這一下就足以將他在這段感情中判定了死刑。
誰也不希望自己進警察局,尤其是以詐騙的罪名帶進去。
警察局裡,田然被帶到這裡後,臉上表情好不到哪裡去,她要真想詐騙,就憑這張臉多的是有人願意給自己花錢。
當初肯收下他的錢未必沒有想要跟他進一步發展的打算,可是現在才發現自己當初就是眼睛瞎了,才跟他聊了那麼久。
還沒有見到那個人,她就對他的印象已經差到了極點。
而另一邊,時辰也已經接到了警察局來的電話,說已經找到她了。只不過聲音有些怪異。
不過沉浸在找到人的高興中的人並沒有注意這一點,在聽到後,立馬大步朝門外走去,腳步迫不及待。
時震回來時就看到自己弟弟這麼著急出門,下意識詢問了一聲,「你去哪兒?這麼著急。」
「警察局。」
看到他說完後就急匆匆地走了,因為不放心,再加上也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所以時震還是跟了上去。
車子啟動,很快消失不見。
而此時,警察局裡,一群人在了解完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後,絲毫沒有懷疑田然說的真實性。
只覺得報警的那個人真是太不是男人了,追人就追人,居然還把人追到警察局裡。
這到底是在追人還是在結仇啊?
「要是二十萬就能讓這麼一位大美女喜歡自己,我砸鍋賣鐵都要湊這二十萬出來。」說話的是一個女警察,看向田然的眼神充滿了星星眼。
她還是頭一次見到這麼好看的人,別說二十萬了,就算是一千萬也多的是有錢人願意給她花的。
所以他們壓根就不覺得她是想要詐騙,如果真想詐騙,就不會把那二十萬還回去了,而且還倒貼十萬進去。
想想,她就對那個報警的人有點失望,人家一個大美女陪他聊了那麼久,不僅什麼都沒得到,倒帖十萬進去,最後還被當詐騙犯送進警察局,這也太狠了吧?
這種男人,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