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警官摳腦袋:「這,具體還要看法官的判決,還有當事人的意願。」他看向方孝忠。
許靜芝也看著方孝忠。從生母的眼神,方孝忠看出她對方家人的憤恨。他理解這種恨意,可畢竟他對他們那麼多年的依賴感情,在發現真相之前,他也是真心地愛著自己的家人,他沒辦法和她一樣恨。
他低下頭,說了違心的話:「這些年,爺爺奶奶對我很好。」
「明赫……」
顯然母親對他的回答很不滿,但立馬被父親阻止了:「好了靜芝,你先不要說了。好不容易才找到孩子,你不要一來就給他壓力。」
吳警官也趕緊勸:「周先生說得沒錯,我知道你們現在心情很複雜,但孩子經歷這一切並不比你們輕鬆。我的建議是,大家都先熟悉熟悉,其他的慢慢再談。」
「是這樣,明赫,這些年苦了你了。」周父朝他走過去,張開手臂,見他沒有退卻,便用力抱起他掂了掂,接著哽咽道,「你都長這麼大了,上次抱你還只用一條胳膊,現在雙手都抱不動了。」
方孝忠垂著手沒有回抱這剛相認不到一個小時的父親,卻不可自抑地流下兩行眼淚。
吳警官適時退出去,把時間留給這重逢的一家人。
沒有外人在,他們終於可以坐下來好好聊天。方孝忠才知道父母是從北京來,都是北京人。父親是國企領導,母親在機關上班。如果不是被拐賣,他本應在一個富裕的家庭里長大,所以父母一直擔憂他在小鎮的成長,是不是吃了苦受了窮。
事實上方孝忠從未覺得自己物質匱乏,他的痛苦主要還是精神上的困頓,無所適從的茫然,以及被小城的人情道德管制約束不得自由。這些,他不知如何向才相認的父母傾訴,也怕給他們帶去負罪感,便自動隱瞞下來,只說好的部分。
他也知道了這一切只是一個意外。
那時候父親在外派,姥姥和母親一起照顧他。那天姥姥頭疼,偏又要出門買菜,就母親一個人帶著他去了菜市場。等母親排隊結完帳,回頭才見身旁的嬰兒車空了。就那麼一轉眼的功夫,他就被人偷走了。
接著就是痛苦而漫長的尋找。那時候沒什麼攝影頭,只市場裡找到兩個目擊證人。人多雜亂的市場,兩個證人描繪的犯人畫像都大有出入,根本無從下手尋找。
儘管這樣,父母也一直在找他。開始那幾年,母親辭掉工作,一門心思全國尋找。而姥姥也因為自責那天沒有跟著,弄丟外孫,抑鬱成疾,沒過幾年就走了。
聽到這些過往,方孝忠知道自己從未被拋棄或者賣掉,長久以來對父母沒有找到他的那點埋怨和委屈都煙消雲散。何況他知道這事才一年,就算難過也才一年,而他的父母已經受骨肉分開的折磨十幾年。
方孝忠紅了眼眶,巨大的喜悅又讓他不敢相信,他哽咽著:「你們真的是我爸媽嗎?」
「是的,絕不會弄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