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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寫:當時沒有問此酒之名,現在也不好意思再問。然而半個多月過去,他每每想起此酒都回味不已,如果不能再喝到此酒,人生都會失去意義云云。

廣告最後說:希望看報紙的眾人幫幫忙,如果有人能為他找來此酒,他願意出十金以作酬謝。

這個廣告登出去,果然引起大家關注。

喝到一杯美酒就念念不忘,再喝不到就活不下去什麼的。就算不是在廣告界,這也算很有戲劇性的故事了。

多可憐呢!

很多人空了就會在附近的酒肆看看,或者跟熟人打聽打聽,就算不是看這登廣告的人可憐,也得看那十兩黃金的面子不是。

況且此人將這酒說得神乎其神,大家也想看看是不是真的呢。即便拿不到金子,嘗一嘗酒也不錯。

魏徵什麼都不用做,就有很多人上門詢問,掌柜聽了描述,從貨架上拿出一小壇青梅酒:「客人說的應該是這個。」

他打開讓人聞一下,果然清甜醉人,只憑味道便知滋味甚好。

「來一壇,我嘗嘗是不是報紙上說的那個味兒!」客人流著口水說。

掌柜笑呵呵把酒裝好遞給他:「承惠十兩銀。」

客人拿錢的手頓住,失聲:「多少?」

掌柜面不改色:「十兩銀。」

客人:「……什麼酒這麼一小壇就要十兩?」清酒算是市面上最好的酒了,但也沒有這麼貴。

掌柜還是笑眯眯的,解釋道:「這是青梅酒,是用新鮮青梅釀製而成,與市面上的酒都不一樣,只有小店一家售賣。客人應該知道葡萄酒,青梅酒的釀造方法與葡萄酒同出一脈。」

客人哼哼:「那你們怎麼不賣葡萄酒?」

掌柜:「客人想要葡萄酒嗎?小店也有。」

客人:「……」

失敬失敬!

原還說登廣告那位仁兄可憐,原來他才是個笑話,想想也是,人家都喝過價值十兩銀,跟葡萄酒同出一脈的青梅酒,還能隨手拿出十兩金尋找此酒,到底哪可憐了?

客人捂著受傷的心離開了,卻把果酒這個名字牢牢刻到了腦子裡,恐怕這輩子也忘不了了。

類似的場景出現很多次,大部分客人是不會買的,也有財大氣粗的客人果真買了果酒來嘗,短短半天時間,賣出的酒比之前半個月都多。只憑這個就值回前期所有推廣費用了。

很快大家就知道長安新開了一家酒鋪,裡面賣的酒奇貴無比,但是味道極好,還只此一家,可能就是報紙上找的甜酒。

吃瓜百姓的好奇心被高高吊起來,什麼叫可能是,到底是不是啊?《長安日報》那邊也沒動靜,那十兩金子給出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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