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看完記憶,她忍不住咂舌。
這裡是1981年,華|國中部的一個城市下方的農村,原主名盛言菱,是紅日公社的一個普通村民。
她長得漂亮,又是家裡唯一的女孩,嘴甜會說話,被父母寵著,任性妄為,但這麼一個家庭,就算任性,也到不了多好的程度,直到她嫁人。
原主是個顏控,對如今的丈夫江明一見鍾情,不顧他鰥夫的身份,以及三個孩子,硬是主動找了媒婆提親,嫁過來當後媽。
可惜好景不長,江明命不好,雖然靠著自己的本事成了一個運輸公司的司機,可這個工作也很危險,他就在一次長途時,丟了性命。
運輸公司給了不少補償,原主作為遺孀也拿了,但沒了丈夫,她再留在這個家,她就不願意了,可要走,那就意味著她不能帶走那麼多錢。
原主捨不得,乾脆一不做二不休,花光了!
她每天大手大腳,還跑鎮上去吃喝玩樂,硬是將兩千塊撫恤金用得差不多了,而江明留下的三個孩子,則過得苦哈哈,吃不飽不說,還經常被打罵,原主也被周圍人吐槽。
剛巧隔壁也有個後媽,雖然是後媽,但對原配留下來的五個孩子好的不行,隔三差五買肉給他們吃,將那日子過得紅火得不行!
這一對比,原主做的簡直天|怒人怨!
原主每次被人對比指責,回去就變本
加厲折騰三個孩子,導致三個孩子過得越發悽慘。
直到她手裡的錢用得差不多了,她就打算離開這裡,結果江明的弟弟江昭,前些年因為投機倒把被抓緊去的倒霉蛋回來了。
那人剃著板寸頭,人高馬大,看著凶神惡煞,一回來知道她對三個侄子不好,差點砍了她。
原主嚇得不行,發誓一定改。
江明和弟弟江昭是兩兄弟,相依為命,父親早逝,母親早已改嫁同村的人,同村的那家人對他們並不待見,兩人很小就回來繼承了這個家,當初也是為了給哥哥攢錢買工作,所以江昭投機倒把。
三個孩子中,最小的才一歲,沒人照顧不行,江昭雖然厭惡她,可他要賺錢,自然也不能一直留在村子裡,東奔西跑三個孩子怎麼辦?
母親指望不上,她後面改嫁那家裡的人不好相處,哪怕給錢,對孩子可能還不如盛言菱。
村子裡其他人又都不願意接手,大家都窮,尤其是江昭還勞改過,眾人避之不及,不敢靠近,更不相信他都關了八年,出來還能掙到錢?
走投無路,江昭打算再給盛言菱一個機會,他會給生活費,只讓盛言菱好好養孩子。
不然先砸了她娘家,再趕她離開。
原主嘴上答應得好好的,結果錢一到手,人就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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