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是家裡的獨女,不能全身心投入在自己的愛好上。現在,范悅,我很抱歉,這個重擔只能交給你了。」藍月對雙方父母道:「四位爸爸媽媽,你們覺得我這樣打算可以嗎?」
「出國啊……」
藍父藍母自己就是空中飛人,對出國與否並不看重,他們在世界各大城市,幾乎都有房產。但對范家父母而言,出國就是漂洋過海、遠隔重洋,一年見不到一次面。從小養在身邊的兒女出國,那是生離死別般的痛苦,這個半路出現的女兒,范家父母不知如何相處,自覺沒有阻攔的理由,但又有說不出的複雜。
藍月,她是看不上自家嗎?不怪范家父母這樣想,這是人之常情。
「我充分尊重你的決定。」藍母頷首同意,「你呢?」
「你走了?家裡的事情怎麼辦?我聽說你已經在公司上班了。」范悅問道。
「這正是我要說的。爸爸媽媽,我以後的重心不能再放在公司事務上了,你們也要重新教範悅,我會離職。財產的問題,這些年爸爸媽媽花在我身上的心血不能用簡單金錢來計算,現有的不動產……」
「小月!說什麼胡話,給了你,就是你的,家裡不缺這點兒!」爺爺旗幟鮮明得表達立場。
藍月輕笑;「謝謝爺爺疼我,那我就愧受了。最後一個問題:戶口,范悅你是怎麼打算的。」
范悅有自己的小算盤,藍月可不準備放過她。
「我的戶口在上大學的時候,已經遷到學校的集體戶口上了。當時想的是以後就在這裡落腳,省得畢業之後,想落戶都不夠資格。」
「我的戶口也遷出來吧。」藍月輕嘆:「我也單獨立戶,就不遷到哪一方了。」
談話到這裡,又陷入了沉默。藍母手指敲擊著扶手,問出了最關鍵的問題:「現在,兩方都只能算是收養關係,要解除嗎?」
藍母拿出手機,調到關鍵頁面遞給范家父母,「按照法律規定,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撫養、贍養關係和親生父母子女之間沒有區別。可是,親生父母子女之間是以血緣為紐帶聯繫起來的,國內法律不支持解除;養父母子女之前卻是通過收養形成的,等孩子滿十八,雙方協調一致,是可以解除的。」
「我接受長輩的安排,也尊重范悅的意見。」藍月搶先說了這句台詞。
這個決定,只能由范悅來下了。如果不解除養子女關係,繼承權是一樣的,甚至因為藍月比自己更早進公司、更早接觸產業,自己不一定斗得過她。范悅知道自己說出這樣的話,會讓人覺得市儈,會破壞自己好不容易樹立起來的形象,但憑什麼藍月能說,她就不能。窮人就不配追求更好的生活嗎?
范悅定了定心神,「解除吧,我們各歸各位。」
「悅悅,你不要爸爸媽媽了嗎?」范媽媽悲鳴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