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盤金童系意外跌傷而死,非死於謀殺,一行喪葬事宜已備,不再追究。」
「其二,盤金童之妻保里莎為盤大公二兒媳誘騙服毒,按《名例律》判處絞刑,因乃言語誘騙,未親自動手,減一等,徒二十年,不許贖銅。」
「其三,奴隸浦頭甲、浦頭乙殺人,以奴殺良民,加一等,絞刑,不予減刑。」
「其四,盤大公為霸占家產,追殺幼童,縱容兒媳逼死人命,判處絞刑。因土司身份,適用化外人減刑,徒十年,不許贖銅,不許家人代罪。」
「其五,盤四妹越級上告,徒三年;謀害其父為誣告,徒二年,按《名例律》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廢疾犯流罪以下收贖,判贖銅十斤,杖三十,不必去衣,不許人觀刑。」
「以上,如有不服,可上訴至雲南布政司。」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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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鹹魚的第二十七天
沒有人不服,不會有下一個主官,這樣迅速、完備、邏輯清晰縝密、判決情理兼備了。
需要被收押的人即刻收監,盤四妹也被拖出去行刑。審了一天的案,她就跪了一天,現在膝蓋以下早已麻木得不能動彈,被兩個女獄卒半提半拖著出去。
遲生立刻讓身邊護衛去傳話,要是按照正常打法,三十杖下去,盤四妹的腿就廢了。
等盤四妹行刑完畢,女獄卒這回半抱著她出了衙門,問道:「你弟弟沒找車來接你嗎?」
此時,一輛雙轅馬車平緩駛來,停在衙門口。
春生掀開帘子下來,女獄卒連忙行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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