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們犯了在網絡上的某些罪名,已經被拿捏了證據,被緝拿了。
網絡安全法怎麼能不算是犯罪呢?
他們正掙扎吵鬧著,那彈出的申請權限直接轉移。
確認了。
是了,他們的至親,幫他們確定了。
為什麼?
為什麼啊!!!
為什麼?
為了錢啊。
人性,不就是這樣麼?
你的粗鄙如斯,他人亦如是。
也有沒被拖進副本的,看著朋友被拽走後,這些人錯愕無比,還不明白為什麼,各自散夥後回家……直接麻袋一套。
拖走。
下水道的井蓋掀開,吊綁著放下去,讓髒污的惡臭粘液渾濁物將人淹沒,就這麼泡著,也看著人在下面翻滾掙扎,噴濺出其他粘液。
但沒法求救,這裡四下無人,就算有人,也只是盯梢的。
面容狠辣專業處理雜碎的市井人蹲在邊上抽菸,慢悠悠對下面痛苦不堪不斷掙扎的人說了兩句。
「小伙子,年紀輕輕,念著點自己的好,這麼找死,是嫌棄自己沒有存在感嗎?」
「這世上不是所有死人都有人替你們伸冤的,也得看自己配不配。」
你說,這世上有多少個白明隱。
又有多少個不無辜的受害者?
一碼歸一碼,誰都不高貴,誰都是螻蟻,修身養性自持穩重不好嗎?
非要犯賤。
世界很複雜啊,所以為人別太單蠢。
這些人都如此,商家的人呢?
在林城本地蠢蠢欲動準備打包去魔都的……票是買不到了,人都差點沒了。
已經到了魔都那邊聚集公司不斷搗亂的,出去吃個飯……
那一夜好多人都沒能回酒店,或者吃飯的路上就被處理了。
自然不會死,不是人命官司,就是合情合法或者哪怕不合法,也只是「猛扎136刀但只是輕傷的專業護士願意伏法」這樣的事件。
有人願意拿錢辦事,拿錢認罪,心甘情願,喜大普奔。
有人痛苦受罪,生不如死,清醒後才反應過來自己已經損失慘重。
當社會拋棄一個人時,說明你原本就是無用的。
一夜過去,網上的熱鬧突然就平息了,不少人得知了情況,嚇死了,瘋狂刪帖刪號,生怕被對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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