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附原告給予的付款清單。」
所謂的開庭通知措辭與形式簡直就像是小孩過家家,而且法官是誰?白夜鶯?一隻小鳥?
可笑!和今天的事情一樣荒誕可笑。
嘉天誠越發覺得這整件事都是投資人在耍他。眉頭一皺,嘉天誠看完前幾行字之後,隨意掃向了下面所謂的付款清單。
其中一行字是——
「2310年8月1日,嘉天誠向前妻李淑良支付了8000元撫養費,其中有2000元用於嘉肴身上,次日中了一筆12000元的彩票。」
嘉天誠看到這裡眼睛微微睜大,暗罵了一句。
他說怎麼每個月的撫養費只能得到一半的回報呢,原來真實情況是這樣!
但是想到原來投資人真的知道他的情況,甚至比他知道得還要清楚。嘉天誠心中一凜,繼續跳著往下看。
「2313年4月1日,前妻李淑良以嘉肴上學需要接送為由索要車款,嘉天誠支付了321500元,當日收到了一筆淨利為6430000元的訂單。」
嘉天誠自然是記得這一筆大支出的,畢竟收益也非常可觀直接。
至於為什麼只給李淑良買這個價位的車,倒不是他不想賺更多,而是他冥冥之中感覺到這個價格是上限。
就和他每個月給的撫養費一樣,超出這個額度將不會得到任何回報。
他呼出去了一口氣,又往下看。
「2314年1月9日,前妻李淑良以需要學區房為由向嘉天誠索要房款,嘉天誠支付了3000000元購房款,然而因為房屋所有人登記為方有成與李淑良,與嘉肴無關,不予返還。」
這件事嘉天誠記得更加清晰。當時李淑良說嘉肴需要一個更好的初中,所以讓他給嘉肴買一套學區房。嘉天誠不會不願意,畢竟他送出一套房,也相當於自己得到一套房。
但是問題就是李淑良拿到房款並沒有真用於嘉肴,事實上是想給她的小女兒搞個好學區,甚至連嘉肴的名字都沒加上房產證。
三百萬都打了水漂,嘉天誠當即和前妻鬧翻,要求前妻歸還房款。
嘉媽媽當然不肯,還用嘉肴威脅他。最後兩個人協商,嘉天誠讓嘉媽媽寫了協議書,約定在嘉肴18歲之後,嘉媽媽需要把房產全部過戶給嘉肴,這件事情才算是解決了一半。
嘉天誠看向下面那行字,正是當時的結果。
「2314年1月25日,前妻李淑良與嘉天誠簽訂了過戶協議,約定在18歲後將房子過戶到嘉肴名下,當日收到通知,成為一位遠房親戚的遺囑繼承人,獲得遺產共計4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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