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夏低頭看,信封上的黑色字跡遒勁有力,筆鋒銳利瀟灑,上面寫著:通訊社秦怡收,寄信人:向柏。
看到寄信人的名字,陳夏被遺忘的記憶開始鬆動,她隱約記得,好像,秦月的爸爸就是姓向,秦月以前的名字叫向葵。
秦怡說:「這是你爸爸五年前寄來的信,我藏起來沒有讓你看,但是他畢竟是你爸爸,而且從來沒有對不起你,是我有私心,想把你培養成我自己一個人的女兒,希望你別怪我。」
「媽,我從來沒有怪過你。」秦月也從來沒有怪過你。
秦怡示意陳夏把信封打開。
陳夏拆開信封,展開摺疊的信紙:
秦怡:
展信佳。
一別十年,不知你過的是否還好?小葵是否已經長成了一個大姑娘?這十年來,我每時每刻不在思念著她,她離開我身邊時不過剛換掉第一顆牙,我還記得我把她抱在膝上,哄著哭泣的她,那時我一定想不到,這樣的場景,此後只能在夢中再見了。
四處打聽,終於得知了你的消息,我們分開時曾約定此生不再相見,望你能原諒我的冒犯,如今我們為各自的陣營而戰,統一軍的贏面明顯更大,我不是為了炫耀,而是希望,如果你和小葵真的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請一定來找我,我會盡我所能幫你們安定下來。如果獨立軍贏了,這封信就當我從沒寫過。
秦怡,在我們分開的次年,我們一起種下的曇花開了,那時,你選擇了小葵,我選擇了曇花,後來許多年,我都在想,與其年年苦等曇花開,為何沒有把小葵搶走,至少這樣,你就不會狠心地十年都不與我聯繫了。
陳夏看完這封信,震驚地看向秦怡,「我一直以為是他拋棄了我們。」
秦怡扭過頭,眼角似乎有淚光,「拋不拋棄都已經過去了,如果你在前線遇到了困難,就想辦法去找他,不管怎麼說,他都是你爸爸,不會眼睜睜看著你去送死的。」
信裡面有張照片,是一個男人站在樹下。
男人身姿挺拔,兩鬢微霜,面容俊美,帶著一絲不符合年齡的滄桑,他的臉陳夏既熟悉又陌生,陌生在於,她已經完全沒印象了,熟悉在於,秦怡的眼睛和他的一模一樣。
照片的後面寫著:向柏,統一軍第三軍參謀長。
秦怡說:「你看看他們能不能把你分到統一軍第三軍那邊,我聽人說第三軍也在前線,如果真的把你分到了那裡,一定要想辦法和你爸爸聯繫上,不要再抱有什麼拯救獨立軍的妄想,活下去才是你必須要做的事。」
陳夏問:「那你呢?一直留在這裡嗎?」
秦怡笑笑:「月月,你對統一軍的仇恨是我種下的,你的身體裡流著你爸爸的血,所以你沒必要和我一起拼命,我不一樣,我為了證明自己是對的,已經耗了大半輩子,如果我放棄了,那我的人生還有什麼意義?」
陳夏卻不認可這種說法,如果知道自己走的路是錯的,但還不知悔改一直走下去,浪費的就不止是前半生,而是整個人生了。但她不是秦怡,更何況,對秦怡來說,這條路未必是錯的。
秦怡不知道這場戰爭會持續多久,會進展到何地步,但陳夏知道,持續一年的圍城之戰,就算秦怡有能力僥倖活下來,不死也要脫一層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