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夏不管她了,假裝從柜子里拿東西做飯,實際上從空間裡面掏出兩袋子紅燒牛肉味的泡麵。
在陽台上煙燻火燎地把水燒開後,陳夏美美地泡了兩袋子泡麵吃,還奢侈地加了一根火腿腸。
飯菜的香氣在房間內蔓延,一個勁地往樂樂鼻子裡鑽。
「吸溜吸溜」陳夏一大口接一大口地吃。
樂樂悄悄咽了口口水,在生氣和吃東西之間搖擺不定,最後還是泡麵的誘惑更大,她跳下床,走到陳夏身邊,拉了拉她的衣服,可憐巴巴道:「媽媽,我也想吃。」
陳夏逗她:「可是只有乖孩子才能吃,樂樂是個乖孩子嗎?」
樂樂不說話,低下了頭。
陳夏見氣氛對了,開始講道理:「樂樂,不是媽媽不讓你出去,而是外面有很可怕的壞人,媽媽想保護樂樂,但是媽媽只有一個人,打不過那麼多的壞人,只能把樂樂關在房間裡面。媽媽剛才太急了,不該對你發脾氣,你能原諒我嗎?」
樂樂低著頭,點點頭。
陳夏把她抱起來,看著她認真道:「樂樂永遠是媽媽最最疼愛的寶貝,媽媽發誓,只要我們能離開酒店,我一定讓你出去玩。」
昨日來酒店的船拉走了許多人,陳夏不是沒能力走,只是她覺得外面的雨下的太大了,洪水流速很快,裡面還有各種雜七雜八的東西,一不小心就會撞上,和在河道里行船完全是兩碼事。
陳夏不敢拿她和樂樂的性命去賭,在酒店,她有槍,而且身體素質也比普通人強悍,就算有人不長眼撞上來,她也有把握帶著樂樂全身而退。
但是外面不一樣,一旦落了水,她自己都自身難保,更別說救樂樂了。
樂樂對著手指頭,「媽媽,我想吃泡麵。」
陳夏笑了:「好,你想吃什麼口味的,媽媽現在就給你泡。」
「和媽媽的一樣。」樂樂伸出兩根手指,「要吃兩碗!」
半夜,陳夏睡得正熟,迷迷糊糊聽到了門口有動靜,她一下子清醒了。
以防萬一,她晚上睡覺都不脫衣服,床邊也隨身放置著一雙輕便的鞋子。
陳夏穿上鞋子,輕手輕腳走到門後,聽外面的聲音。
門口有人走動,聽動靜,至少有三個人。
「啪」門把手轉動,門鎖被打開了。
外面的人試圖推門進來,但是因為門後有東西,他們進不來。
「門後有東西,裡面肯定有活人。」
「是個女的帶著孩子,難怪這麼謹慎。」
「孩子好啊,孩子皮嫩。看來這門今天是非撬不可了。」
陳夏聽的心頭冒火,這群人,真是罪大惡極,該下十八層地獄。
她彎腰把擀麵杖拿開,豎在牆上。
「推動了推動了。」
「小聲點,把裡面的人吵醒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