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手機後,陳夏給女生發了條消息,告訴她今天很開心能和她見面,別的沒再多聊。
搞定後,陳夏鑽到賓館隔壁的網吧,開始瘋狂補全這個世界的知識,完全忽略了網吧悶熱的環境。
卷王之魂,在這一刻熠熠發光。
半夜,網吧停電,裡面的人罵罵咧咧出來。
陳夏帶著麻木的腦子回到賓館,匆匆沖了個涼水澡,倒頭就睡。
萬幸賓館沒有停電,沒有空調,風扇吱呀吱呀地扇,陳夏一覺睡到大中午,背上出的全都是汗。
她洗了個澡,在賓館待到下午五點,外面不怎麼熱了。
陳夏攥著手裡的錢,來到二手市場,為自己精心挑選了一些衣服。
又回到賓館住了一夜,第二天,她來到□□的地方,檢查了一下到手的新證,確認沒問題後,交齊剩下的錢。
戴上太陽墨鏡,陳夏剛要離開,和一個人擦肩而過。
「老闆,我來賣東西。」一個諂媚討好的聲音在身後響起。
「呦,發現了什麼好東西?」老闆蹲下來,翻得尼龍袋嘩啦作響。
兩人開始討價還價,男人卑微地希望今天的貨物能多賣點錢,老闆嗤之以鼻,認為這些東西一文不值,只能勉強給個十塊八塊的。
陳夏回頭看了一眼,賣東西的男人正是方桐的家暴前夫。
聽說他又結了婚,新婚妻子是個帶孩子的寡婦,潑辣,一言不合就開打,甚至還拿著菜刀追前夫追了幾百米,是個狠人。
一物降一物,在方桐面前趾高氣昂的前夫,現在變成了溫順的綿羊。
活該!
看到他過的不好,陳夏就開心了。
她踩著高跟鞋輕快地走了。
前夫羨慕的目光一直黏在陳夏身上,他根本認不出這個光鮮亮麗的女人是他的前妻。
或者說,即便感覺有些相似,他也不敢認。
他只是羨慕,羨慕這個女人的生活,不像他,每天掙扎在溫飽線上。
「看在熟人的份上,給你30塊。」
「老闆,您再加點,我這麼一大袋子東西只賣三十也太少了。」
「想賣高點去別的地方,別在這礙事。」
「哎哎哎,老闆,我們可是熟人,熟人!三十就三十。」
前夫粗糙油膩的手數了兩遍錢,把錢謹慎地揣進懷中,這可是他們家一天的生活費。
頂著大太陽,他往家的方向走。
愁啊,明天該去哪掙生活費?
陳夏在賓館訂的房子今天到期,房間內沒什麼衣物,她沒再回去,打了一輛豪華計程車,直奔市中心。
買完手機衣服辦好證後,她身上還剩兩萬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