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狼狗欺窮困。
張若華忍不住蹲在地上哭起來。背上的女嬰因為母親的哭聲,也嚎淘起來。
張若華抹了抹眼淚,抖開包袱,裡面有她在錢家穿過的幾件好衣服。錢孫氏特意發仁慈,允許她把這幾件衣服帶出來。
她拿了一件寬大的,走上去,小心翼翼地把那小小的骸骨包了起來。
她知道這附近一定還有狼或者鬣狗在徘徊,她把這一小包抱在懷裡,背著逐漸安靜下來的女嬰,匆匆地,往岑家村的方向走去。
她使錢買了一個小小的薄棺材,把那小小的、被啃齧乾淨了的骸骨,擦得乾乾淨淨,裝在了裡面。埋在了一個只有她知道的地方。
鄉里人越發對她議論紛紛,戳脊梁骨。
第一,她這麼一個被典過的女人,本來就失貞了,還竟然帶著典夫家別的男人的孩子回來,還是個女嬰!
不同與以往的偷偷打量,現在哪怕是村里最底層的小媳婦,也可以抬頭挺胸往她身邊啐一口,撮著爛牙,大聲地陰陽怪氣地說:「破鞋!」
自然,人們是不會去管她是被岑三狗典出去這一件事的。
時人眼裡,男人典女人,是天經地義。但是女人被典後回來,就轉眼成了破鞋和盪/婦了。
第二,她自從錢家回來,整個人好像就強硬了幾層。
岑三狗如果向她要剩下的錢,她是一概不給,反而趕他出去,絕不讓他接近自己的小女兒。
她把剩下的一點從錢家帶出來的東西和好衣服,都一股腦賣了。然後買了一架織布的傢伙。
但岑三狗這個被迷了心眼的人,因為孱弱的身體,既然打不過媳婦,竟然就尋了一些無賴子,合謀要去找張若華要錢。
幸而張若華機警,幾次都背著小女兒,躲過去了。
一次回家,卻發現連織布機都被合夥劫了去。
就在小女兒滿一歲這一年,大旱。
大旱之後,自然是鬧荒。鬧荒通常不會只鬧一年。
說來,張若華命好。她雖然出生困苦,但是活到十七八歲,都是風調雨順,這竟然是第一次碰上大荒。
岑三狗在這一年,終於因為酒、賭、窮,終於把自己禍害死了。
而此時鬧荒,大家都吃樹葉和醋槽。因為飢餓,樹葉都被摘了個乾淨。到處是光禿禿,被扒光樹葉、被剝光樹皮的禿樹。
儘管張若華用盡氣力,靠給人做各種針線活和漿洗衣服,積攢下半升小米。每頓只抓一小捧跟野菜攪和在一起吃,但是她的小女兒,還是挺成了一個大肚子,瘦得皮包骨頭。沒過多久,她就起不來了。
她害了紅痢,睡在甘草鋪上,從屁/眼裡爬出了許多許多蟲子,足足有一盆。在小女兒死後,還一個勁往外拱。
死前,一聲聲地喊:「姆媽,姆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