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落到縣令手中,他們肯定是沒好果子吃的。
在把劫匪交到縣令手上前,秦宸也看完了縣令的資料,祖籍不在當地,而是在隔著千里之遙的蜀省。
他上任時帶著父母,卻不想就在快要到縣城時,一夥劫匪跑了出來,殺死了他的父母,而他也受了重傷。最後搶了馬車上套著的馬才逃出生天。
秦宸看著他在父母死後,沒有沉淪在悲傷中,而是很快振作起來,組織人手上山剿匪。
幸好大秦守孝不需要丁憂,只要在吃食和行為上注意一下就行了。
如果每一個官員都因為守孝而丁憂,那豈不是耽誤國家大事,畢竟每個人負責的區域不同,丁憂就要把手上的工作轉給別人。有些人根本不會做,轉給他們只會帶來更大的工作量?
太祖本來就對三年守孝需要丁憂的事不怎麼贊成,這三年時間官員能幹多少活了?
孝不孝不是看丁憂,而是看父母在世時兒女有沒有照顧好他們。還有一點就是那些有本事的官員,皇帝根本不想看到他們丁憂。特別是朝中某些改革,一旦停下再想繼續就難了。
因此想也不想就改了這條不算法律的法律,以後再也沒有人參那些不丁憂的官員不孝了。
明朝的張居正,就因為改革離不開他,於是奪情處理,結果等他去世後,這也成了他的罪名之一。
這讓秦宸對明朝的皇帝感觀都不太好,少數幾個感觀不錯的,又死得早。
知道明朝的皇帝不做人,深度了解後,發現做人的死得早,不做人的都活得久。
太祖這一決定,對官員們來說其實是件大喜事,雖然明面上他們象徵性地反對了一下,實際上暗地裡都支持。
誰想當官當得好好的,因為父母死亡而丁憂在家,三年後回來朝中什麼坑都被占完了。
除了老古板,無須丁憂居然是最快通過的律法。
不過太祖也規定了,雖然不需要丁憂,但是父母去世你得回去奔喪,大秦會根據家鄉的遠近,給官員十五天到三個月的假期。
如果不能在假期內回來,那麼你的位置只能由別人代替了。
為了不被人代替,每位回家奔喪的官員都提前回來,從沒有逾期未回的事出現。
因此這位縣令雖然父母去世,但是他沒有丁憂,而是繼續當官,並且與這些劫匪死磕。
哪怕三年一次的考核,他明明是優,也沒有上升和調走,而是繼續留在了這裡。
雖然他一直沒能把劫匪消滅光,但是他的行動卻讓劫匪們也受到了影響,這還是三年來他們第一次下山搶劫,結果就被昊親王的親衛們一鍋端了。
山上被搶去的女性,都在縣令的安排下,悄悄離開了本縣,去別的地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