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著,正要走,想了下,伸手拉住旁邊一個年輕的女服務員:「剛剛跟我說話的女孩,她東西落我這了,我急著走,你幫我給她?」
呂燕懵懂被塞了一手:「哦……哦好。」
程嘉禮對她笑笑,電話那邊的鼓手疑惑道:「吉星街?你在那做什麼?」
「還記得婚禮上我說看到個很像我初戀的嗎?」
「草你大爺的,」對面反應了一下,笑罵道,「你可真行,都被你泡到手了?」
「還早呢。」
「早?她做什麼的?」
「大排檔服務員。」
對面忍不住輕蔑地嗤笑:「那還不好搞定?」
「難哦。」程嘉禮哭笑不得地搖頭,「也不知道哪句話惹到她了,我給她唱歌,她對我豎中指。」
「……」對面沉默了,「這麼野的?要不咱算了?」
「怎麼能算了。」
「反正你不就圖她那張臉?脾氣比你初戀差遠了吧。」
「怎麼說呢……」
程嘉禮跨上機車,戴上頭盔,忍不住想起最後女孩凶人時渾身反骨的勁兒,無意識地揚起唇角,心痒痒得要命。
「她這個人,從頭到腳。」
「連脾氣,都跟我初戀特別像。」
也是他十年前和現在。
都。
一眼喜歡的模樣。
*
程嘉禮托呂燕交給季凡靈的,是一個紅色的小袋子。
袋子裡是條女款的紅繩手鍊,紅繩中央還繫著一顆小小的金玫瑰。
季凡靈拆袋的時候,呂燕眼都睜大了:「你把金子落他那兒了?!」
季凡靈:「……」
女孩無語地抬眼:「他說什麼你都信啊?」
呂燕幫她用手機拍照搜圖,搜出來手鍊999足金0.5克,約三百塊的樣子。
真說多昂貴,倒也不至於,可能價值還比不上那張音樂節的門票。
但門票季凡靈可以當做廢紙,金子卻不能隨隨便便丟掉。
簡直跟個燙手山芋一樣,假如她收了,就是默許兩人更進一步。
假如不收,就只能加他好友,主動聯繫他,再約著還手鍊,可不得又見一次面。
左右程嘉禮血賺不虧。
季凡靈覺得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