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逆瞬間腦補出,花戀蝶被這樣那樣糟蹋,成了一隻廢蝶的場景。
作者有話要說:我知道我又短短了,晚點加更:-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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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陷阱
喬逆第n次後悔,就不該帶花戀蝶出國。除了成全花戀蝶與ivan打了一炮,就沒派上用場。
他是找爸爸的,而花戀蝶,是來尋歡作樂的。
你怎麼可以要求一個生性浪蕩的人,謹守本分,在這大城市燈紅酒綠的夜晚,安安生生在酒店睡大覺?除非有一個帥哥陪他。
沒有帥哥,也沒有朋友相伴的花戀蝶,當然要飛出去,看一看這異國他鄉有無可與自己共度良宵之人。
花戀蝶在華國,也時常這麼晚間獵艷出遊,走大街上,從來沒遇到過意外。因為那是法律完善的大國,Omega尤其受到重視,不是窮凶極惡之徒,沒人敢輕易對Omega出手。
既然帶了花戀蝶來,喬逆就要負起全責,否則回去他怎麼向花夫人交代?
但連保鏢都跟丟了,他們還能去哪兒找?
「報警。」喬逆說,「我們報警!」
然而當他們去了警局,Z國的警察表示愛莫能助,因為失蹤沒有超過四十八小時。
喬逆怒道:「四十八小時?一個Omega失蹤超過四十八小時,會發生什麼,你們不知道嗎?」
警察只是繼續打哈哈,甚至說:「每年失蹤的Omega多了去了。」
如果這是在華國,Omega別說失蹤四十八小時,就算失蹤一小時,只要有人覺得不對勁去報警,警方就會處理。
但在Z國的警察,他們心裡很清楚每年在這裡失蹤的Omega是因何緣由,但他們無所作為,習以為常——工資是固定的,何必沒事找事?
國情不同,造成了每個國家的社會大環境不同。
喬逆氣不打一處來:「我要上報大使館!」
警察擺擺手,「去吧。」
走出警局,喬逆猶自氣未消:「他們怎麼這樣?果然是貧窮小國,我身上才沒有流著這個國家的血!」
說到這裡,喬逆靈光一閃:「比起上報大使館,不如我們去告訴爸爸吧?」
韓墨是Z國的伯爵,怎麼著都該有點權利。
嚴禛早就想到會有這個結果,道:「我已經讓保鏢驅車前去通知。」
「那現在怎麼辦?就乾等著?」喬逆真怕每多等一秒,花戀蝶就多吃一分苦,他那個。他拿出手機,試著再次撥通花戀蝶的臨時手機。
居然撥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