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心翼翼地抬起眼皮,來回打量兩位警官的神色,怯怯地問:“是……有什麼問題嗎?”
“你應該很清楚當年生產的產婦並不是‘李琴’。”
戚山雨用平淡但篤定的語氣說道:
“可你還是讓那個產婦用‘李琴’的身份生下了孩子,並配合她出具了這張不合法的出生證。”
徐明張口就想否認:“啊這個……我、我……嗯,我不知道……”
“你知道!”
林郁清在一旁打斷了徐明的辯解;“冉拉阿紫已經承認了,她說,‘你當年跟她打了招呼,說是你熟人’。”
這大招開得早,但效果超群。
徐明瞠目結舌,還未出口的分辯全都堵在了嗓子裡。
林郁清冷聲催促:“快交代吧,‘她’究竟是誰?”
“……”
徐明滿臉糾結,似是在拒不承認還是坦白從寬中掙扎。
這時,一旁的仡所長適時開口了:“老徐啊,你想想咱鄉里鄉親的也就那麼點人,誰不知道誰啊,真要查起來……嗨,也就是我們所里那些小的多跑點兒腿的事情……你就別給他們添麻煩了吧!”
仡所長是在提醒徐明,“熟人”這個概念說起來寬泛,實質也就那麼點兒親戚鄰里同學同事的範圍,真要排查起來,在孖海村這麼個人際關係緊密的小村子裡,遲早能查出來。
但讓警方動真格的查,和當事人自己坦白就是不同的概念了。仡所長當然不希望徐明將事情鬧大,只能盡力試圖委婉地說服他。
終於,徐明放棄了掙扎。
“……她叫吳小雨,是我媽那邊的表親……”
老人交代道:“那時候她還沒結婚,我也不知道小孩真正的爹是誰……但她跟我說,有人願意收養她的孩子,不過辦收養手續太麻煩了,乾脆用那家媳婦的身份證來生……請我通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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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徐明的交代,他有個遠房表侄女,名叫吳小雨。她並非孖海村村民,而在同屬滇越管轄的另一條村里住。
當年的吳小雨也才十八九歲的年紀,離村到市里一家餐廳當侍應生,後來不知怎麼的懷了個孩子,等她抱著肚子回家時,已是離臨盆不遠了。
吳小雨沒有結婚,男方似乎不願意負責,但她不知怎麼的聯繫到了一對“好心人”,願意收養她的孩子,只是有一個要求——那家的男人說收養手續太繁瑣,也容易給雙方留下麻煩,於是讓吳小雨用他妻子的身份住院、分娩,這樣生下來的孩子自然就是他們兩夫妻的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