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倒還有那麼大面積,三室兩廳的格局,只不過家裡的家具少的可憐,而且都是些便宜貨,不過打掃的還算乾淨。
主臥不分長幼尊卑的給了魏登住,她住次臥,而魏竹的房間則是那個最小的不向陽的房間,看著魏竹房裡歪了櫃門的衣櫃,宋夏再嘆一聲,前世魏登結婚後,這間小臥室都變成了魏登和莫茹孩子的,明明這個家是被魏竹一手支撐起來的,回來卻連個住處都沒有。
簡單的收拾幾件衣服,宋夏將米麵油和佐料那些給了鄰居,讓她幫忙看顧些,其實家裡也沒有什麼值錢的東西,只是這些她又帶不走,壞在家裡可惜了。
鄰居聽說她要搬去兒子讀書的省城住,欲言又止,可見鄰居也是知道她家裡那些破事的,但身為鄰居,又不好當著她的面說。
宋夏心說不急,等她慢慢為魏竹張羅一些財產之後,大家就會改變看法的。
第653章 剝削女兒的媽媽
宋夏不知道前世女兒魏竹是在什麼時候遇見的丈夫荊俊,但她知道兩人是在同一家工廠做工,最後相識結婚的。
前世「她」很不滿意這樁婚事,雖說荊俊的老家就在他們隔壁市,但風俗習慣完全不同,而且前世荊俊家也根本不同意拿出那麼多彩禮,但順從了那麼多年的魏竹,卻是第一位為了這個男人抵抗「她」。
最後魏竹答應了前世的「她」不少條件,譬如婚後盡力幫襯魏登等,「她」才鬆口同意。
不過魏竹力爭的結果卻並不太好,或許是怨恨她婚後將一半的工資給娘家,荊俊開始暴露真實面目,對她非打即罵,連魏竹懷了孩子都沒放過。
因為這樁婚姻是她自己強求來的,而原來魏竹本身性格就有些軟弱,所以就只自己一個人默默忍受,沒有提離婚。
然而她的忍耐卻並沒有換來荊俊的仁慈,反而越發助長了他的氣焰,在外面喝酒、亂來之後,回家就對魏竹進行毆打,一次酒後發瘋,魏竹被活活打死。
雖說魏竹婚禮給一半的工資娘家是魏竹和原身的不是,但是這條件是結婚前就談好的,你那時不滿,為什麼還要結這個婚呢?
是不是從一開始就抱著僥倖的心裡,覺得先將人娶回去再說?只是沒想到魏竹這麼認死理?
而且婚後魏竹不顧家,你也可以提離婚啊,打人難道就對了?這是犯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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