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男友上床懷孕了,非得說是店裡客人強了你,還嚇唬她,找她訛錢?
她冷聲,「宋倩倩宋媽媽,你們這樣的行為,我可以直接告你們敲詐勒索,讓你們坐牢。」
宋母不以為意,「什麼玩意,我姑娘不是在你們店洗手間被搶的?」
違背婦女意願就是搶,當時願意,現在不願意,也算是搶!
「強你媽啊,你閨女自己拉著我去的!撞球廳店裡所有人都知道,我在跟她處對象。」嚴志斌罵罵咧咧。
對於這事公安也不好定案,因為聽倆人說辭,當時發生關係的時候確實是在戀愛期間,只是因為後面懷孕,給錢不到位,女方才報警。
不過訛老闆這事,確實不對,這跟老闆有啥關係,你跟你對象睡了懷孕了,找老闆要錢,這是什麼邏輯。
公安把宋倩倩宋母倆人叫過去好好教育了一頓。
宋母還說,「那我閨女在她店裡被強,她不應該賠我們點錢?」
公安也是見過大風大浪的,比宋母不要臉的人還見過,所以很淡定的回覆。
「首先你閨女跟這位嚴同志關係很複雜,以前是男女朋友關係,談戀愛期間發生的關係,不被定義為搶,如果你們堅持這個說辭,可以去法院上訴,看法官怎麼判!」
宋母,「還要去法院上訴?這麼麻煩,那要你們公安幹嘛?」
「我們公安有公安的工作,如果你們不想私下協調,堅持這套說辭,就去法院上訴,看最後法官怎麼判。」公安同志刀槍不入。
宋母聽的有點雲裡霧裡,在這兒解決不行嗎?為啥還要去法院?
嚴志斌倒是明白,「說吧,你們還想要多少錢?你們不就是想要錢嗎?」
這話沒錯,她們母女確實想要錢,不僅想跟蘇荷這個老闆要錢,還想跟嚴志斌再要錢。
只是她閨女老闆不吃這一套,直接報公安了,要換做別人,肯定被嚇的乖乖掏錢了。
宋母想了想開口,「兩萬,我們要兩萬!」
「你不給我們就上訴!」
嚴志斌一聽要兩萬,直接揮手,「你上訴吧!」
特麼真敢開口啊,要兩萬,她咋不去搶錢呢!
宋倩倩,「你要是不給,我就把這孩子生下來!」
嚴志斌,「你愛生生,誰知道那孩子是不是我的?你那麼浪.....」
聽這話宋倩倩氣的破口大罵,「要不是你騙我你沒結婚,我能和你處對象嗎?你都快四十歲了,比我大將近二十歲!」
公安哪容得他們這麼吵鬧,直接把他們趕出去了,真是什麼事都要找公安,這種事他們私下解決就好了,還找他們。
本以為是一起強剪案,沒想到結果是這樣的!
像蘇荷這種開好幾家店的免不了跟各單位的人打交道,所以得會來事。
她去外頭買了一兜子水果,遞給公安,
「公安同志,今天真是麻煩你們了,我也沒想到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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