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大冬天的,他們少吃,缺喝,沒有衣服被子過冬,讓他們自己賣了拿出的東西,過個暖冬。
還說那些東西都是她用自家府里的物品,跟三房五房交換的,讓乞丐們不要有心理負擔。
不像顧氏本家的其他人一樣不講理,他去搬別人家的東西就理所當然,別人帶人去拿他家的幾樣東西,他就把人家告到了衙門。
真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不是個東西。」
顧華看向一旁聽到這話臉色鐵青,把她告到公堂上的三叔公和五叔公,臉上的笑容更燦爛了。
第54章 顧華被告,秋菊母女昏死大堂
三叔公和五叔公此時用著殺人的目光看向顧華,他們原本以為瘦死的駱駝比馬大,破船還有三千釘。
可當他們帶著族人闖進顧府,慢慢才發現只有明面上擺著的一些東西還能看外。
接下來他們闖進去的無論是顧府里的大庫房,還是族人不顧丫鬟阻攔衝進顧華現在居住的小庫房裡,放著的都是一些又大又笨又不怎麼值錢的玩意。
「顧華,顧家三房和五房告你帶著乞丐去把他們兩家搶了,你可認?」坐在大堂上的江州城知府問道。
「回知府大人的話,帶著乞丐去他們兩家拿東西在下認。」顧華:「至於搶,在下不認。」
「啪!」知府用力拍下驚堂木,道:「為何不認。」
顧華勾起嘴角,嘲諷的看向三叔公和五叔公,語氣鎮定,:「我之所以會帶著乞丐去兩家拿東西。
那是因為兩位叔公覺得我府上經商多年東西更好,價值更高,非要拿他們兩家宅子裡普通的東西與我交換。
如若不然,當初要我們脫族給的五萬兩銀子不算,還要我的一半鋪子,迫於無奈在下只好答應。
於是與兩位叔公說好,他們帶著人去我府里拿東西。我帶著人去他們宅子裡拿東西,以物換物,賠掙損壞各不追究。
如若不是如此,那大人不如問問他們帶著人不是去我府上拿交換的東西,難道也是帶人去我府里搶劫的?」
知府大人一愣。
抬手摸了摸自己沒長多長的鬍子,還是他太年輕,第一次聽說還有這樣去對方府宅里以物換物交換東西的,真是活久了啥也能見到。
「三房顧明林,五房顧明森,你們可認同顧府少東家的話?
如果不認同你們是說好以物換物交換東西,那你二位帶著那麼多人去顧府里,搬走人家府中所有的東西那又算什麼行為?」
「……」什麼行為?強盜行為唄!!
三叔公:「這……大人……」
五叔公:「我們是去……」
顧華「……」我就站在一邊靜靜的聽你們如何狡辯,把強盜行為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