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有一次,於喬看他時,他也正看於喬。倆小孩交流了一下眼神,於喬偷瞄了一眼牆邊的魚壺,倆人隔著兩碗面蒸騰的熱氣,詭秘一笑。
倆人相視一笑的同時,陳一天「啪嘰」放下筷子,轉身回了房間。
當天晚上,於喬被河水吸去能量,又吃了一肚子薑絲雞蛋面,早早就睡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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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一天和陳奶奶卻沒那麼早睡,陳一天的態度很明確:不能長期收留於喬,這孩子太野了,不服管,指不定惹出什麼事來,沒法跟於香交待。
陳奶奶也被當天的事嚇夠嗆。嘴上跟親戚說不急,孩子這麼大了,不會有事,肯定在哪玩忘了時間。可是心裡哪能那麼篤定呢,鎮子有口廢棄的古井,沒遮沒攔,以前聽說有人掉下去過,鎮上的家長都不讓孩子去井邊玩;幾年前還有一家人丟了個五歲的孩子,在巷子裡玩著玩著就丟了,據說是有過路的人拿糖騙走的;還有當天倆孩子去的大河,聽鎮上的傳說,七八十年代,有個老太太家裡窮,兒女又不養她,自己在嘴上綁了個手帕,跳河自殺了。臨死為了讓別人找到她的屍體,還把外套脫下來,掛在河邊的樹叉上。後來有小孩在河裡游泳,說河裡有人扯他的腿……
倆孩子不見了,叫上親戚們出去找時,陳奶奶心裡什麼壞事都想到了。一方面是自責,想自己剛回到老家,也沒來得告訴於喬幾個危險的地方不要去;另一方面也多心,無論孩子有沒有事,畢竟轟動了親戚家和四鄰,還是給人添了麻煩;最關鍵的是,於喬如了事她要怎麼跟於香交待?
所以陳一天一表態,她也無從反駁。按說於喬也確實不對,去哪也沒打聲招呼,這是相安無事,人回來了,要是有什麼意外,別說陳家跟於香這層關係,就沖於香故去的父母,出點事也夠後半輩子懊惱的。
但是陳奶奶相得周到一些。一來,她覺得於喬雖然貪玩、性子野,但也不是無法管教。平日裡跟她說什麼,她都能照做,小孩也聰明,可以溝通。二來,於香孤苦無依,現在小家庭又出了變故,走投無路才把孩子送過來,這還不到兩個月,就給人退回去,不管什麼理由,都有點袖手旁觀、落井下石的意思。三來,陳奶奶打心眼裡喜歡於喬,她覺得貼心,小孩子吃穿花不了什麼錢,一起生活還是個伴兒。
第三點她沒跟陳一天說,說了好像於喬比陳一天更受寵似的。
最後,祖孫二人達成臨時協議:第一,於喬最終還是要送走,這個學期過完就送走,陳一天跟於香去說。第二,陳一天要跟於喬正式談談,把條件和要求細緻地說清楚,於喬要想在這住,就得聽他的安排,否則就捲鋪蓋回南方。陳一天還特地囑咐奶奶,談話的事,深淺輕重他一人掌握,陳奶奶不要參與。
他們此次返鄉沒有明確目的。群山環抱的東北的小鎮,九十月份,山有山貨、水有水景。
採摘、抓魚、秋收、揀蘑菇……本來有很多活動可以安排,可是於喬當頭來了個不小的驚嚇,此後的幾天,陳奶奶都沒敢讓於喬離開視線,三個人也沒往遠走。
陳一天期待的上山采野梨、雨夜抓□□、趕大集,一樣也沒成行,為了安全起見,陳奶奶只帶著於喬走親訪走,還打了兩下午撲克。如此玩了幾天,打道回省城。
8號開學,6號晚上到家。
陳奶奶對此行很滿意,老鄰舊友見了不少,比在城裡熱鬧。陳一天沒有達到自己的預期,把彆扭歸咎于于喬這個拖油瓶。
於喬出師不利,受心情影響,隔天的醬燜河魚也不能讓她重振雄風。她懷著對小石頭的莫名歉意坐上返城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