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奇妙世界奇葩人 作者:水墨荧光
可疑。
想着想着,郑凌不由得摸起下巴,眉头紧皱,思考着究竟谁是小偷,但直到他下了车,这个疑惑仍未解开。
殊不知,在众人眼中,他的行径最为可疑。
下车后,郑凌重背好书包,把手揣进兜里,跨入学校大门时,终于按捺不住向金凤凰寻求答案。
金凤凰瞥了他一眼,内心十分想说没有比你更像小偷的了,但它面上只道:“没有小偷。”
郑凌驻足诧异:“不可能吧?”
“你个二货”金凤凰实在是憋不住了,说完这一句就赶紧溜之大吉,留下一头雾水的郑凌。
来到班级坐下后,郑凌不必再藏着掖着了,忙拉下拉链,呼吸新鲜空气。陈慕宇等人还未开口,同班的其他同学这时纷纷停下手头上的事,涌向郑凌,把他围个水泄不通,只见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关心他。
等大家的声音小了很多的时候,郑凌这才笑着向大家表示感谢。众人还要再说,可上课铃响了,只得作罢。
老师进来后,放下教案,并未急着上课,而是说先插一段题外话,然后在众人的目光下看向坐在后排的郑凌,礼貌地征询,可否就这两天网络上关于他的一些事情让大家说一说自己的看法。
在得到郑凌的允许后,老师这才开始让大家各抒己见。
原本安静的课堂随着他的话音落下,开始出现低低的说话声,老师站在讲台上,随手点了一名最先举手的同学。
这位同学说了很多,归纳起来,与之前金凤凰跟郑凌说的差不多。
老师点点头,又点了一名同学,那人站起身,肯定了之前那位同学的看法,并且就邹申无缘无故遭人诽谤诋毁一事,建议他直接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虽然这件事已经真相大白了,可罪魁祸首还没有得到相应的惩罚。
关于网络诽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早已给出明确的入罪标准,即谣言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明知诽谤仍提供帮助以共同犯罪论处。
其实在星期六的当晚,郑凌就以邹申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交起诉书,其他的由邹申父母全权包揽。郑凌知道,作为一家上市企业,会长期与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合作,这事交给他们,他很放心。
现今社会,如果以为有网络当遮阳伞进行肆意造谣的话,那可就大错特错了,何况现在都是实名制,对付此类用心险恶之人郑凌从不手软,而且他认为十分有必要以儆效尤,否则的话,这造谣的成本岂不是太低了。
不过话说回来,郑凌本来还想在大人面前好好露一手的,可到头来,他只做了一件事,就是给那家替他出头的ktv写了长长的一封感谢信,并送上了一些小礼品。对于利用他的,他不会放过;对于帮助他的,他更不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