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5章 合同(1 / 2)

王闻弘推门进来的时候,沈昕抬起了头,见是王闻弘,这才伸了个懒腰,说道:“怎么了?有事?”

“嗯。《ic future》腰斩了《天下无妖》。”王闻弘说道。

“腰斩?为什么?”沈昕不解道。

“据说,尽管金英晨是《ic future》聘请来的,但石群和樊隐墨在11区时,就已经认识。当时,《魔王家教》就在樊隐墨的资助下,完成了漫画,后来经过包装,又被轻阅签下。不过,由于之前,樊隐墨给了石群稿费,让他完成了稿件,因此,本来属于石群的收益,被樊隐墨拿走了。

“有了第一次合作,樊隐墨和石群便在《天下无妖》中,继续合作,并且采用了双份合同,即是,石群与《ic future》签了份合同,又与樊隐墨签了份合同,相当于樊隐墨将漫画版权授权给了石群,而石群又给了《ic future》。《ic future》知道之后,相当生气,当即腰斩了《天下无妖》。但是,石群为什么会签这种模式的合同?如果直接和《ic future》签,不是挺好吗?”

“估计是为了稳定吧?相较于《ic future》随时腰斩漫画,能有一个稳定的收入,对石群来说,或许更重要。”

这就像网络小说,有些作者选择分成,有些作者选择买断。

买断的好处是稿费稳定,写多少字,拿多少稿费,分成的好处是,天花板高。除了这两种之外,还有一种叫做保底。

这三种模式中,保底在多数情况下,对作者最好,至于买断和分成,各有利弊,简而言之,分成适合大神级别的作者,因为天花板高,而实力未得到证明的作者,想要签约买断,可能会被平台压价。

“可是……如果《天下无妖》如果腰斩,石群拿的钱不也是很少?”王闻弘反驳道。

“这倒也是……”沈昕稍作思考,随后抬头问王闻弘,“你知道对.赌协议吗?”

“知道。”

对.赌协议,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双方以某一个标准为分界点,如果一方赢了,那么,另一方要支付额外的酬金。

换做《天下无妖》,双方可以约定多少话内,漫画不会被腰斩。如果连载的话数超过约定的篇幅,那么,版权和《天下无妖》的收入归樊隐墨所有,而樊隐墨则只需要支付稿费即可;万一漫画被提前腰斩,则由樊隐墨提供稿费。

当然,沈昕肯定不知道两个人具体的合同,这些也是一个猜测,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方式。

王闻弘闻言颔首,“确实有这种可能。”

沈昕的眉头却始终没有舒展,问道:“王哥,哪个平台正讨论这件事?”

“微博讨论比较多,毕竟,这件事在微博的热度榜上排名第一,再就是漫家网,整个论坛都在讨论这件事。”

沈昕立刻掏出手机,点开了漫家网。

作为国内漫友的聚集地,这里不仅由喜欢漫画的爱好者,也有漫画家随时出没,再就是,每个平台的责编,也会不时地冒泡。

因此,这里传出来的帖子或者观点,有可能会被漫画平台捕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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