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侠看着他的眼睛。
似乎想从他的视线之中看出他是否是认真的。
“你要离开?”
“我只是,需要一些自己的空间。”提姆不卑不亢地说:“或许换个代号。”
再过不了多久他就要十七了。
他不想今后都作为“蝙蝠侠的小助手”而存在。
迪克在差不多的年纪的时候也搬去了布鲁德海文不是吗?
虽然他并不准备搬出去——他在韦恩集团还有工作要做。
但是概念是这样的。
是时候从罗宾“毕业”了。
实际上提姆虽然表现得很镇定,但是他不太确定蝙蝠侠的态度。
他甚至假设了蝙蝠侠会勃然大怒而驳回他的提议这件事。
毕竟虽然大家都清楚蝙蝠侠的占有欲和掌控欲,但是除去真切了解过的人之外没人能理解那是怎样的一种压迫感。而不巧提姆就对此非常了解。
他上一次尝试放下罗宾身份且离开哥谭的时候,蝙蝠侠手段尽出地逼迫他回来。
包括但是不限于利用了史蒂芬妮。
这次,他想让事情变得和平一些。
他将自己的意图直接展开。
“过段时间我准备去申请大学。”
提姆说,平静地,就像是看不到蝙蝠侠面具上纯白色镜片变得狭长,像是平静地在家里阐述自己的景愿。
“mit,或者斯坦福。”可能mit,mit在马萨诸塞州,和哥谭一样在东海岸,斯坦福则在西海岸加利福尼亚,明显mit更近一点。
他或许想将工作重心放在少年正义联盟的事情上,但是他还不打算完全脱离哥谭的工作然后让达米安乐死。
或许那个小恶魔崽早晚该死,但绝不会是乐死。
而且快乐港也在东海岸。
蝙蝠侠沉默了好一会。
他看着提姆,然后意识到自己的孩子正在长大。
小鸟儿在探出头去看外面的地方,在逐渐羽翼丰满。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提姆都要开始紧张的时候,蝙蝠侠终于开口了。
“……你想做什么就去吧。”
他为这段谈话画上了句号。
提姆松了一口气。他都没有意识到他刚刚正憋着一口气没敢放松。
最后蝙蝠侠补充了一句:“我建议mit。”
离家近。
……
次日,哥谭是难得放晴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