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林尽默默叹了口气,没接申丙的话茬。

他来这鬼地方已经有十日了。

事情的起因是他有天晚上失眠无聊,点进某软件的推送链接,拜读了一本叫做《傲世狂仙录》的小说。这本书就是很经典的升级流种马文,主角一路打脸开挂收后宫制霸修仙界走向人生巅峰的那种。

本来就是无聊打发时间的东西,文章内容也没什么新意,林尽看完就完了,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直到他一闭眼一睁眼发现自己来了另一个世界。

一开始林尽还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哪,他只能靠身边人闲聊时说出的人名和地点推测自己是在《傲世狂仙录》。

林尽活了二十多年,看过的穿书文真不少,但人家都是穿男主穿女主,再不济也能混个恶毒男女配当当,他倒好,一穿就穿了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十八线炮灰——哦,现在这炮灰有名字了,叫林尽。

以林尽看过就忘的阅读风格,他本不该记住一个十八线炮灰的人生,可没办法,这无名炮灰的人生给了他太大震撼。

话说这无名炮灰本是文中两大仙门之一缥缈阁的弟子,因身体素质太差无法修炼,但却是万年难得一遇的怀玉圣体——天生适合给人做炉鼎的那种。所以师门从小将他当金丝雀似的喂药养着,后来又在魔修发难时把他当礼物送给了魔修尊主。

妖修魔修鬼修皆是凶残性子,想也知道一个灵气满溢的炉鼎被送进妖魔窝里会受到多少这样那样的蹂.躏。

但这位无名炮灰还要更惨一点。

他被魔尊活啖了。

白话一点,他被人生吃了。

看到这个情节的林尽都不敢想这作者的内心有多阴暗,当然,那时的他更不敢想,自己会变成这个即将被活啖的炮灰。

结果,好嘛,一睁眼,人就已经在去当魔尊小零嘴的路上了。

对于申丙“搭伙作伴”的提议,林尽没有拒绝,也没有应下,他将话题笑着带了过去,在住所外和申丙分别。

烟雨山不愧是和缥缈阁齐名的行业龙头,仙门内部规模奇大,瞧着富有且慷慨,连给他们这些临时试炼者准备的住处都是每人一个干净整洁的木屋单间。

林尽用记录灵石解开自己木屋的结界,进去叉腰环视一圈,十分满意。

天知道他冒着多大风险、费了多少功夫才从缥缈阁修士和魔修的监视下逃出来。

他原本就是缥缈阁送去跟魔修求和的礼物,现在礼物半路跑了,他得遭受缥缈阁和魔修两拨人的追杀,他又拖着这么一副空有灵力的破烂药罐身子,能往哪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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