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class="book_confix"id="text">
有人瞪大眼睛,作不可置信状:“大家伙儿都看到重昏侯的尸首了,这还能假?俺们都是汉人,是重昏侯的子民。你不信俺们,反而信那群黄眼杂种?他们带走的是假的重昏侯,真的重昏侯已经被杀了!那群黄眼杂种为了威胁义军,是什么谎都能扯的,你可不要上当了。”
王富贵眼神复杂地看了那人一眼。又听得众人七嘴八舌地嚷了一阵,他有些头疼地回过头,向辛赞最后确认:“不后悔?”
“人生有死,死得其所,夫复何恨。”辛赞一拱手,淡然无比。
闻言,王富贵极为缓慢地点了点头,神情逐渐纠结。他垂头盯着知府的头颅思量了许久,终于把牙一咬,扬声道:“得,你们要去送死,难不成我还能拦着?本来按照我的计划,这院子里顶多死个七八个人就能把这事糊弄过去,但你们非要一起送死……”
事到如今,王富贵也无所谓地坦诚了他原本的计划:他本想骗这群农人听话,让他们把知府和金兵全部杀掉,然后他去官衙里找知府的那个死对头投诚,带一队金兵杀几个农人,让金人出口恶气,向上面有个交代,这事儿也算解决了。
但如今,王富贵改变了主意。
他迎着众人愤怒的目光,大咧咧地向前一伸手:“得,拿来吧。”
“拿什么?”
“刀。”王富贵怒了努嘴,一脚把知府的头颅踢到一个金兵的脸侧,激起他一阵惊叫,“杀一个是杀,杀一群也是杀,知府我都宰了,不差这一群。”
男人们不由望向辛赞,等着他的决定。
辛赞沉吟片刻,最终点了点头:“给他一把。”
王富贵接过刀,伸了个懒腰,开怀道:“我他娘早就受够这群黄头奴的气了,今儿就当爽一把。等会儿我摘了知府的令牌,你们拿去开城门便是。”
王富贵切瓜砍菜般地割掉了一个金兵的头颅,已经杀过知府的手异常稳当:“你们出城后往西去,那里山多,地形复杂,你们若是藏得好些,也能……辛赞?”
王富贵奇异地望着提刀走到他边上的辛赞。辛赞那双提笔舞墨的手,如今姿势标准地扣在刀柄上,而刀锋,稳稳当当地架在金兵的脖颈旁。
“你会,哦不,你敢杀人?”
“起义总要见血的,”辛赞面色镇定,甚至挥手示意后面围观的汉子们一起上前动手,“先提前练练,也省得上了战场再吃亏。”
“那倒也是,上了战场下不去手,那可完犊子了。”王富贵颇为认同地点点头。见汉子们一蜂窝地上前,他还好心地提醒:“别让血溅到衣服上,你们等会儿还得出城。”
……
或许是杀金兵杀出来了一些交情,当最后一个金兵头颅落地,王富贵一拍大腿,突然决定“送佛送到西”,好事做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