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直在救人。所以身为一队队长的陆应淮,哪怕不是出于本心,在做的也都是救人的事。
陆应淮这种人是可以磊落地站在阳光下的。
可江棠不能。
他无法接受自己内心的审判。
当他握着匕首捅进那两人身体时,一切就都覆水难收了。
鲜血染上他双手黏腻的触感,带着余热的温度,想起这一切的江棠无法接受。
他是个疯子。
是个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没有下限的疯子。
他能亲手杀了那两个人,也能废了狗孙。
他本该在黑暗里苟延残喘,然后死掉。
他配不上陆应淮。
陆应淮值得干净温柔的omega,就像曾经的安筝那样。
“哥,我没有你以为的那么好,我杀过人,我的手……”沾过很多鲜血。
可怕的是他才刚满十八。
没成年的时候尚且杀过人,江棠都不敢想以后他会变成什么样子。
“手?我看看。”陆应淮开了灯,抓住江棠的手拢在自己的手心,煞有介事地认真观察着,然后得出结论,“确实不太一样。”
江棠的心都提起来了。
做好了被放弃的心理准备是一回事,真的接受被放弃又是另一回事,他太紧张了,以至于没发现陆应淮的神情和爱意都同往常一致。
“软乎乎的。”
陆应淮说,攥着他右手手腕,掌根与自己左手掌根相贴,江棠手指很长,又白又漂亮,比陆应淮的手指细了一圈。
陆应淮把他的手指握住,继续道:“还很小。”
比他的手小不少,哪哪儿看上去都可爱兮兮得招人疼。
江棠突然就有些崩溃。
他从来没被谁坚定地选择过。
送桑颂走的那晚,他没跟着一起走,一方面是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一身的血,不想弄脏了别人的车,也怕自己在路上人没了,给司机和桑颂留下心理阴影。
另一方面是他报着一丝希望,希望那两个人没死,追过来,他可以偿命。
晕倒的那一瞬他想,这样也好,如果死在别人车轮底下,或许全尸都留不下。
是他应得的。
可他没死。
也是巧了,他凌晨醒来,发现那条路上完全没有车辆经过。
是很偏僻的一条路。
所以桑颂是幸运的,刚好赶上了那辆出租车。
听桑颂说他家在雾渊。江棠听见那个熟悉的地名时,恍惚觉得这三年似乎没有经历过。
他有种自己是和桑颂一起被拐来的错觉。
他救桑颂,就像在救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