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呼吸平稳,拂过我的肌肤,这个拥抱有些别扭,我挣扎了两下就逃了出来。
零酱。我对他说,把自己的声音放软:零零,快醒醒,我们回卧室休息。
他睁开双眼,紫灰色的眼睛醉醺醺,游离了半天才看到我。
嗯。他看到我把手伸过去,于是慢吞吞地把手叠了上来。
起来。我拉了拉他,但没拉起来,他还是坐在沙发上,眼睛垂着,视线从我的脸上转移到了我们相握的手上。
降谷零用拇指轻轻揉过我的手关节,怔怔地盯着看了会儿,在我的忍耐力消耗殆尽之前,忽然开口问:我是不是该给你买个戒指?
戒指太俗气。我笑了一下,我不喜欢。
那谅月喜欢什么?可以看出他的意识已经在要睡不睡的边缘了,酒精蒸腾着在他脑内发挥作用,理智艰难地与之分庭抗礼。
喜欢你。我熟能生巧,学着爱情小说里风流嘴甜的主角哄他。
但他也是个脸皮厚的,受用似地眯了眯眼,继续问:喔、除了我呢?
我摇摇头,对他说,我什么都有了,你已经给我足够多了,接下来该换我拿给你了。
他晕乎乎的大脑显然不足够自己分析这一段话的意思,不过身体总算被我拖动了,从沙发上被我拉了起来。
那真好。他握着我的手,温暖的手心紧贴着,他小声重复了一遍,这样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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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前夜那天我路过邻居的花园,看到了隔壁洋房的孩子正在外面垫着脚将彩球和线灯安到圣诞树上。
新房子对我来说难免有些陌生感,我还没想好要在花园里种什么,毕竟我本人对养活某些生物这事儿不算上手,花植能不能在我手中活下来都不太好说。搬完家具那天降谷零买了个全新的除草机,把洋房自带的小花园里乱糟糟的草坪修剪了一番,我最近进出总觉得被这股清新的嫩草味撞得晕乎乎。
他要上班,前两天狠狠地加班就是为了今天可以早点赶回来,我反正是个自由职业者,整天在外面闲逛,从体育馆走到商场,美其名曰观察人类,实际上就是觉得银行的利息不低,总要花点钱心里才舒服。
今天晚上有棒球联赛的总决赛,我在银座买了一堆零食,慢慢悠悠地晃回家,结果还是在黄昏的时候拜倒在新买的那张格外柔软的沙发上,被沉沉地带进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