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变成那支笔,戈登想。
他不禁在想,不如让他疼。
这种细细密密带着麻酥的痒远比疼痛更然忍受,恍惚间仿佛落在肌体上的笔触燃起了火星,某些时候太温柔也是一种折磨。
他在注视我。
这样的认知让戈登连灵魂都忍不住发颤。胸前的痒被无限扩大,让他忍不住弓起背脊。
陡然的一颤让笔尖晕开了艳色,明允瑾抿唇:乖乖,不要动。
雄虫眉眼低垂,微微收敛,像是不高兴了。
发烫的唇张开,银丝黏连,戈登眼底埋着对自己的唾弃,他让主人不高兴了:
是。
从前只在画布和纸张上作画,倒是忘记了面前活生生的人。
活物和死物不一样,把死物画活是画家的本事,可活物本身就是活的,他身体里流淌着生机,如何将这栩栩生机结合焕发出画家的灵魂才是真正的考验。
明允瑾并不太满意自己的创作,如此完美的身体需要上好的笔墨。刚刚戈登那一颤在他胸前晕开了大片的红,厚重的赭色顺着肌理的线条蜿蜒滑落,像是一道新添的伤。
明允瑾想到了第一次见到戈登的样子。他跪在自己的脚边,浑身都浸透了血,散发着刺鼻的腥味。
明允瑾眉间轻缓舒展,他知道自己要画什么了。他要盖过那些伤痕,让过去不愉快的回忆会在笔下生出花。
乖乖,靠近些。
香皂的清香在鼻尖萦绕,尚未完成的颜色被尽数擦去,柔顺带着凉,棉布的触感有些粗糙,戈登得费尽全力才能不让自己弓背塌腰。
颜料有些难洗,得用些力气。
明允瑾注意到了雌虫的颤抖,他停下了指尖的搓揉:凉吗?
戈登下颚咬紧,昏沉的大脑吐出否认的话:不、不凉。
那是疼?
戈登咬紧牙关,要是疼就好了。
不疼。
明允瑾点头,他特地挑选的画笔,特地选的那种软毛刷,不太可能会对使用者产生疼痛。
不过
明允瑾看着紧绷挺立的红,沾染了沐浴露的湿滑,看起来颤颤巍巍涩气十足。明允瑾勾唇笑了笑,猜到了戈登此刻的异样是因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