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登帮着最小的弟弟洗干净了手,脸上不见丝毫笑意,他的神情甚至能称的上沉重。
就在不久前,明允谨告诉戈登他要带着他的弟弟们离开贫民窟,得知这个消息的戈登并没有被一时的喜悦冲昏头脑。
雄虫要以什么样的身份带走他的弟弟?他的弟弟们会得到什么身份,和他一样成为雌奴吗?
待在贫民窟没有虫保护,弱小的虫崽命运悲惨,可是离开了这里成为雄虫的所有物就一定好吗?
戈登曾经当过奴隶,他的第一任买家喜欢狗,就把他捆住了手拖在车后面。瘦弱的双腿跟不上飞驰的汽车,一个踉跄跌倒在地后他在拖拽出了一条血路。后来他被转手送给了第二任买家,那个买家喜欢看野兽和虫搏击,他家里有一个很大的百兽园。他在那里待了三个年头,又一次,他一头强化的异兽咬成重伤,差点死了,买家觉得无趣就把他丢进了垃圾填埋场,他被雌父捡了回去,雌父为了救活他付出了很多。
比起前几任买家,戈登喜欢他现在的主人。现任主人善良又温柔,他是一个很好的买家也是一个很好的主人,当他的雌奴并不是一件坏事。
可是
童稚的笑声在耳畔响起,戈登看见了弟弟们脸上天真无邪的笑容,他捏紧了手指。
可这样他的弟弟就会和他一样变成雄虫的所有物,一个能够随时被转手买卖或是送虫的物件。他们从没有身份证明的透明虫被打上了雄虫财产的永恒烙印。为了一张薄薄的身份证明,他们要搭上他们的一辈子。
他的主人确实很好,但是有谁知道以后的事情?
他不知道自己做得对还是不对。他控制不住地想,要是以后弟弟们长大了发现自己早就成为了货物般的雌奴,抬眸会不会后悔了;要是他们后悔了质问他为什么当初要这样做,他又该如何回答?
衣角忽然被拽了一下,戈登从纷乱的思绪中回神,他低头,看见瘦小的弟弟捏着他的衣角努力仰起头,露出掉了两颗门牙的笑容:哥、哥哥,漂亮哥哥说会带我们走,我们又能住在一起了吗?哥哥不会再走了吧?哥哥还要崽崽,是不是?
小虫崽眼巴巴的望着戈登,眼底全是局促的不安,他们什么都不懂,但是却能感受到最微妙的情绪。他们都不想离开戈登。
戈登眼眶发酸,他弯腰抱起了弟弟,他挤出一个笑容,揉了揉他们毛糙的头顶,安抚他们不安无措的情绪。
他应该感到感恩,无论如何活着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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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允谨并不在意小孩儿身上脏兮兮的衣服会不会弄脏车子,在他看来车子就是拿来用的,脏了洗一洗就好了。可是戈登和他的弟弟们似乎不这么想,他们尽量把自己收拾的整整齐齐,小孩儿没有见过高档的车,第一时间不是惊喜惊讶,而是害怕,一个个缩在戈登身后一人拽着一点衣角,看上去还真象是拖家带口的狗妈妈。
不,是狗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