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过得去。”红面孔说,不十分高兴,“这次想搞什么鬼名堂?”
“别发火,威尔默。”对方劝告他,“我们在找一个人。”他向布兰森打个手势,“认识这个家伙吗?”
“我应该认识他吗?”
“他和你乘坐一辆车,是不是?”.“当然啰。你想为这事大吵一场吗?”
“喂,威尔默,让我们好好谈谈,行不行?我不是你的老婆,用不着听你训斥。你就爽爽快快地回答我们一两个问题。你是在哪里找到这个家伙的?”
“在汉伯雷镇外让他搭车的。”红面孔承认说。
“是吗?”州警察小心地打量着布兰森。他的同伙也打量着他,“你跟我们要找的人的容貌特征多少有些相似。你姓什么?”
“卡特。”
“干什么的?”
“我是保险推销员。”
“是这样。”红面孔证实说,很乐意作一些不怀好意的支持,“我们一直在谈论这件事。我跟他说了,那个爱讲话的滑头家伙当时怎样打算说服梅西靠我的尸体发财,而且——”
“卡特,是吗?”州警察说,不理睬那个红面孔,“叫什么名字?”
“卢修斯。”布兰森告诉他,从只有上帝才知道的什么地方找到了这个名字,然后赶紧说出来。
那么迅速地回答倒使提问的人感到有点拿不准了。他们相互对望了一眼,然后又仔细打量着布兰森,显然在头脑里把他和电台里介绍的容貌特征作比较。
“你在汉伯雷干什么?”其中一个问道。
“兜售保险单。”布兰森作了一个怪笑,“或者说在设法兜售。”
他谈到这一胡编出来的生意时装得还不错。任何人只要能极好地控制神经,再加上有大量的实践,那就够了。然而,他的内心却为自己新发现的才能感到遗憾。他天生讨厌说假话的人。
“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你的身份吗?”警察说。
“恐怕没有。我身上没有。我把大部分个人证件都留在家里了。”
“手提箱或皮夹里一点都没有?没有信件、卡片,或是这类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