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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舜与赵云趴在土坡上,凝视着战场。交战双方以突骑为主,每位骑士俱都弓马娴熟,一时间箭如雨下,马嘶声、叫嚷声、惨呼声、号角声……搀杂在一起,听起来让人的心都不由得抽紧起来。

只听赵云一声轻“咦”,齐舜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竟在交战的一方看到了一个熟人,正是上次徐无山之战被齐舜一个回合打得吐血的柯最。

原来是鲜卑骑兵。难道和连一死他们内部就开始出现分裂了?

“殿下,你看胡人的骑兵战法,与我们颇有不同啊。”赵云沉默了会,忽然说道。

“不错,胡人多以骑射为主,在马上辗转腾挪,前后左右皆可发箭。又因为从小就生长在马背上,对马的操控宛若自身手足,相当可怕啊。”齐舜点头道。

“相比较而言,我汉军骑兵更注重的是阵势和冲击力,这也是为什么重骑兵逐渐兴起的原因。”赵云接道,“重骑兵一旦有了冲击的空间,那种气势和破坏力绝非突骑所能比拟。像袁绍的高阳军团,就属于重骑兵中的翘楚,再加上像文丑这样的猛将坐镇,更是无坚不摧。”

“不过重骑兵因甲胄关系,就无法像突骑这样任意驰射,远距离之下难免要先吃亏啊。”齐舜也指出了重骑兵的缺点。

“所以突骑可以更多地用在奇袭中。几百年前秦国与赵国在长平大战,秦国出动两支五千人的骑兵去截赵军的后路,去的都是这种弓骑啊。”赵云的目光沉定,“那一战赵军主将赵括发现自己被困在秦军包围圈中,调转马头拼死突围,可还是被这两支骑兵阻截,导致后方大本营被端,四十万将士白白送了性命。由此可见,突骑一旦运用得当,威力也是无穷啊。”

“所以这次子龙愿意随我前来,也是希望能有机会让鲜卑乌丸骑兵能为我所用?”

“我知道这样有难度,可并非没有可能。一旦我们能把鲜卑乌丸突骑收为己用,既能大大增加我军的骑兵实力,还能减少胡人对我们的威胁,一举两得啊。”

“呵呵,好个一举两得。”齐舜微笑着,“子龙啊,这一趟我们就来个一举两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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