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窗外天气晴好到有安宁感,天空高远而蔚蓝,像是很静的海,而那些连绵的群山,是倒悬的岛。
被她遗忘在车库的行李箱,现在就在她的床前。
她饿得肚子咕咕叫,随意捞了一件白色的茶歇裙来套着,下了楼。
原来晴好时的客厅是那样透亮,几乎到有些圣洁的程度——这种澈澈的清亮中,是可以举办一场理想婚礼的。他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小猫在他的腿上攀爬,快爬到他的膝盖了。客厅一角堆着猫砂、猫粮、玩具和一个米黄色的毛茸茸大爬架。
“上午我带它去了趟医院,没什么传染病才留下的,不然就让他们处理了。”他收迭起报纸,将小猫从腿上拔了下来,往地上一扔。
她立即跑过去,蹲在地上看小猫,怕它摔坏了。
“给它取个名字吧?”她将小猫放到掌中细细端详,那猫儿晕乎乎地左右嗅着空气,十分逗人爱。
“就叫猫。”他端起一旁的咖啡喝了一口,慢慢平稳放下,“反正一个月后,它会和你一起离开我的家。”
她僵住了。那小猫却从她的掌上跳下来,往他那边蹒跚而去,将脑袋搁在他的拖鞋上,蹭来蹭去。
他冷冰冰地起身走开,“我现在有工作要出门,你的‘早餐’在厨房岛台上。”
她仍是蹲在那里,并没有动。
“不饿吗?昨晚听你在浴室和你哥哥‘打电话’说很饿。”他往门厅方向走,路过衣架时取下西装外套,“如果晚上不能赶回来,我会派人来接你去市区和我过夜——这是我答应过的,免得你一个月后,找借口又多待一夜。”
她缓缓站起身来,眼眶红了,“你不用再三强调啊,一个月后我会走的。”
他到门厅的硕大穿衣镜前整理袖扣,从镜子里见她走了过来,站到他身后。从小他们就常常一起照镜子,镜子外面是他和妹妹,镜子里面便是明皇与杨妃。
不知道是她,还是贵妃,在平和地说:“如果赶不回来,不用接我过去。你放心。”
他声音干脆,“好。”
她紧跟他出了门,下了台阶,走到了室外。
他没有理会,去了车库,开车到前面,发现她还站那里。
车窗摇下,他已戴了墨镜,有一种强烈的大佬气场。他远远对她道:“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再见。”她清晰简短地说。
而他并不道别,只是停在那里,等待着下文一般。
她没办法,把心里话坦诚说了出来,“起床时还满心以为,你今天会对我好些的。”
“bye.”车窗渐渐升起,完全遮住了他。
两个小时后,在长长的红毯前,他被人从一辆加长林肯里请出来。
这样气质高贵、风度翩翩的男人,任谁也联想不到他幼年时像垃圾一样被人弃置在路边。
摄影师们对着不断地闪光,一路走来,他对着各个方位微笑,时而挥手,礼貌致意。
因出演唐玄宗而满获全球各大奖项,这正是他风头无两的时节。闪光灯太多,忽然一齐闪到他什么也看不见了,眼前只是白的,整个人生都是白的,好像进入一个四面全白看不到尽头的巨大空间。
耳鸣中,他恍惚看到她亭亭立在不远处,对他微笑。
他立即向她走去,然而彩色渐渐从四面侵染过来,耳畔又响起烈火烹油般的快门声,她不在那里,红毯尽头聚光灯下站立的是别人。
她刚刚那么郑重说再见,又不要去接,是不是打算离开?
“mr.k?”
他回过神来,聚光灯下,无数话筒争先恐后递到他面前,抬头看,数也数不尽的洋人鬼佬,个个真诚地期待地看着他。
“hi,
mr.k!
i’m
reporter
for
forb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