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女配后我靠着美食发家了》
作者:朝生汐入
简介:
唐锦车祸醒来后,穿成一本年代文的炮灰女配,对下乡的知青男主情根深种,念念不忘,妄图跳河设计嫁给男主,却被同一生产队的某个壮劳力所救,不情不愿跟壮劳力结了婚,作天作地毁掉这段婚姻,最大的存在感就是给主角夫妻添堵。
唐锦穿书后赶紧停止了作死的步伐,人人都夸知青男主清秀白净,但唐锦最不感冒的就是小白脸,她喜欢高大魁梧的男人,要嫁的那个壮劳力就寸寸长在了她的心尖上。
……
一个双向宠爱,顺便做做美食的温馨故事。
本文架空,偶尔逻辑可能放飞,一切为了剧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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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标签:异能女配穿书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唐锦,陆沉┃配角:陈月清,林子修┃其它:
一句话简介:穿书后做做美食,秀秀恩爱。
立意:脱离剧情掌控,炮灰女配也能活出自己的精彩
第1章刚穿书就结婚了
唐锦睁开眼睛,对上的就是陈旧房梁,阳光透过屋顶缝隙,映下几缕光影,细微的灰尘在其中跳跃浮动。
这是哪儿?
她被这陌生的环境给弄懵了,怔愣了两秒后,猛然坐起身来。
她不是出车祸了吗,现在这是什么地方,医院吗?可打量四周的景象并不像啊,墙壁是黄泥土糊的,简陋陈旧,在她印象中就算农村里也没有这么老旧的屋子。
额头隐隐作痛,伸手一摸,起了好大的一个包。
唐锦轻嘶一声,这才注意到自己穿着的衣服变了,的确良衬衣带着一串补丁。还来不及震惊,脑子里就像猛地炸开一样,传来尖锐的刺痛,一幕幕强行注入脑海。
唐锦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自己穿越了,记忆中的那两个名字,提醒她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陈月清,林子修,分明是她昨晚看的那本年代文里的男主角和女主角,就连原主的名字她也特别熟悉,因为跟她同名同姓,所以她记得特别清楚,那她其实是穿到了一本书里?
小说主要讲述的就是女主陈月清前世遇到渣男,死后幸运地得到重生机会,回到十八岁还没出嫁的那年,她决定擦亮眼睛重新寻找幸福,根据前世的记忆,嫁给了家境贫困但未来会考上大学的知青林子修,最后成为人人羡慕的县长夫人。
而原主唐锦,则是生活在同一生产大队的炮灰女配,三岁那年父亲就娶进来一个后妈,后妈生下一对龙凤胎后,原主就在这个家里没了地位。因为某次干活得到男主的帮助,从此就对男主林子修情根深重,但她家境实在太没优势了,不是林子修择偶的第一人选。
于是求而不得的她想了个歪主意,在林子修的必经之路上,故意噗通跳进河里,只要对方救了她,就等于沾了她的身子,碍于名声也必须娶她。
可惜,计划中间出了差错,救她的是生产队一个身强力壮干活厉害的男人陆沉,原主不乐意了,认为陆沉长得不好看,黑黑壮壮,远远比不上林子修白净又有文化,迫于舆论的压力答应跟陆沉定下婚事。
新婚夜就提出分房睡,因为看陆沉不顺眼,家务活也没有帮衬,最关键的是,原主那颗躁动的心还是不死,暗戳戳追求男主林子修,闹出一系列笑话。
村里人谁不知道她的心思,在背后指指点点,名声没一句好听的,她不断作妖,眼见着林子修高考后带着陈月清进城后,心理更加不平衡,最后闹着跟陆沉离了婚。
离婚后才发现陆沉长相虽然不好看,但勤劳肯干,至少不会让她吃苦,后来第二段婚姻才是一地鸡毛,最终成为女主回忆中不值一提的背景板。
唐锦捏了把纤瘦的胳膊,尖锐的痛意让她确定了穿成炮灰的事实,这情况不太妙,但至少捡回了一条命,没吃过猪肉好歹见过猪跑,根据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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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的小说经验,穿书是没有返程票的,何况她的身体已经死翘翘了。
唐锦心里也没有太过哀伤,她曾经生存在两百年后的世界,那个时候已经经历了末日重建,人人都点亮了植物系异能,人类社会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建立在吃饱喝足的前提下开始追求精神世界的美好。
父母由于感情不和而离婚,各自有了新的家庭,以前的唐锦也曾因为父母的忽视而伤心过,可随着慢慢长大她就看淡了,只想着把自己的生活过好,她开了家热闹的美食餐厅,小日子过得很不错。
如果不是意外出事,她都要提前过上了养老生活,现在穿到陌生的地方,也顶多觉得这里太过落后罢了。
按照小说中描述的内容,现在只差半年国家就会恢复高考,开放的春风也将到来,处境没想象中那么困难,唐锦相信,只要自己有能力,换个地方也能把日子给做好。
现在这个阶段,正是原主要跟陆沉结婚的前夕,原主闹腾着不肯嫁,用撞墙来威胁,原主父亲和继母不在意地把她抬进屋里,随便抹了抹草药就没有再管,这次原主没有像小说中写的那样挺了过来,晚上发烧人就不小心没了。
唐锦把这些思绪理顺,五天后就是婚礼举办的时候,这场婚事是后妈堵上门要陆沉负责的,大概是看陆沉干活厉害,能得到一笔可观的彩礼。但定亲后原主父亲唐大强被锄头剜伤了腿,家里需要有人干活照顾,婚期才慢慢拖延到年后,没人需要这个大女儿了,为了节省粮食就迫不及待想把人嫁出去。
如今婚礼近在眼前,如果在这个时间反悔除非她别想在村里过下去了,这个时代没有介绍信可不能随便乱跑。
唐锦考虑了下,她不排斥这场婚姻,陆沉在原主看来又黑又壮凶巴巴的,但特别符合她的审美啊,长相是种很硬朗的帅,个子高高大大,浓眉大眼,五官锐利,完美踩在了唐锦的择偶标准上。
以前身边的男人不知是不是觉醒了植物异能,一个个皮肤细腻白净,瞧上去都是精致的猪猪男孩,唐锦总觉得差了点感觉,没有戳在她的审美点上,就一直保持着单身。
现在回忆一遍陆沉的长相,唐锦表示她可以,更何况陆沉还是个性格沉稳有责任心的人,跟这样的人生活,婚后好好经营,日子一定不会太差。
唐锦想法明晰起来,正要坐起身,面前的木门突然砰地一声打开,一个梳着长辫子的妇人走了进来,挑高眉毛,扯着尖利的嗓门,一脸不爽地骂道:“死丫头!都已经醒了还赖着屋里干啥?!想偷懒啊,居然敢寻死觅活,要不要脸啊?”
“这事传出去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你,你自个把脸皮扔在地上踩,别连累我们,你也不想想,除了陆沉还有谁要你!你不愿意绑也要把你绑了去!”
是这身体的后妈柳春花,唐锦皱了皱眉,这声音太刺耳了,为了自己的耳朵少遭些罪,她打断柳春花的絮絮叨叨,“有吃的吗?我饿了得吃饭。”
柳春花一噎,又继续怒骂:“你都闹出这等事了还想吃饭,做什么春秋大梦呐,饿死你算了。”
唐锦抬眼看她,掐中柳春花最在意的一点,“我再有几天就出嫁了,要是饿晕了,谁嫁出去。”
这话一出来,柳春花不吭声了,她早就不想让便宜继女留在家里白吃白喝了,迫不及待想把人送出门,万一耽搁了她是不愿意的,就忍这么两天而已。
柳春花瞪了眼唐锦,没好气地哼了声,皱紧眉头去了灶房。
前几天龙凤胎出门走亲戚,屋里现在只有三个人,桌上摆着两菜一汤,稀饭中夹杂着粗糙的高粱米,这伙食算是不错了,因为收了彩礼,柳春花也就舍得放一些油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