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活一千年,那不成了长生不老了么。如果能随意变化就太好了,我要是变成谢霆锋的模样,一出门肯定会有大群的女人扑上来,那是多么的幸福啊!”
腐尸浑浊的眼睛里充满了美好的憧憬,忘乎所以地笑了笑,不小心又把耳朵弄掉了,溺尸伸手捡起来,认真地装回原位,用几根大头针固定好。
“修炼个几百年之后,咱们肯定会越来越厉害,兴许成神仙都有可能。”溺尸显得很兴奋。
成神仙?恶魔还差不多。我努力忍住没有‘呸’一口,其实他们的生命已经可以用秒来计数,还在梦想着美好的未来,真是可笑。
“怎么练?难道就这样每天喝人血吃人肉就算是修炼吗?”腐尸问。
“我也不知道怎么练,会不会有什么适合咱们修炼的气功或者大法,只是不清楚要到哪里去学习这些东西。”溺尸陷入沉思。
“听说有两个阴阳师挺厉害,雷雨扬和商净空,以前曾经替鬼魂带过口信,估计不是招摇撞骗之辈。我们可以通过抢劫银行或者首饰店弄些钱来给他俩,求得适合咱们身体状况的修炼法门。等到过些日子咱们厉害起来,再把他们灭口,那样就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你我的底细。”腐尸说。
我转头看雷雨扬的表情,想知道他对此有何感想。他仍然举着水枪,面容十分平静,似乎并没有立即射击的打算。
“如果每天都喝一次人血的话,需要弄死多少人才能够维持这样的生活水准?”溺尸说。
“其实也不必非得把人弄死,我寻思着,咱们可以这么干,到城郊租一幢房子,最好有独立院子的那种,然后把人抓回来像养猪那样圈起来,只要有三十几个就可以,然后买几套医用注射器,吊葡萄糖和生理盐水的那种,看着谁长肥了,就抓来,也不用把人宰掉,只需要通过针管直接从静脉里吸一些血就可以,那样既卫生又新鲜。据说每次抽个几百毫升血液对正常人的身体没有任何害处,反倒能促进健康,全体群众轮换着来,我们为他们提供充足的食物和营养,他们则为我们提供血液,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部分封闭和相对独立的经济体系,基本上可以实现自给自足,最终呢,渐渐走上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不结盟,不称霸,和平崛起。”腐尸洋洋得意地高谈阔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