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冲锋枪夹至腋下,我腾出双手,拧开了手榴弹的引信。
鸡蛋一样的手榴弹,被我一首紧握在手中。之前在崖头上顽抗越军时,王军英将自己胸前的光荣弹,扔出去过一次。当时我还夸他艺高人胆大。不过这种卵形的手榴弹,对我来说有些陌生,仅在侦察大队临战训练前扔过一两次,不如以前那种木柄子手榴弹顺手。
印象之中,这种手榴弹从拉开引信到爆炸,大概两三秒的时间。
不成功,便成仁,几个人的性命,如今全压在这一坨小小的手榴弹上。尽管我对卵形的手榴弹扔得不熟练,但这个时候,也他娘的只能玩玩儿命了!
有时候,人越是恐慌,脑瓜子就越是好使。扭稳手榴弹那一刻我又忽然想到,手榴弹如果炸得过早,或者炸得过晚,都不能给予毛毯怪毁灭性的打击。而这颗光荣弹又宝贵无比,我们没有多余的,扔一个就是少一个。
所以,我只能将这颗随时可能爆炸的玩意儿在手中捏他一阵,才能把握出最佳的爆炸时间。
“都趴下!”拉开引信后,我对前面的他们吼了一句,“要扔雷了!”
手榴弹已经在我手中握了一秒左右,弹身冒出了一股青烟,随时可能爆炸。这种感觉,在我攻坚碉堡,成为“战斗英雄”的那一夜里就体会过。虽然那一晚我捏的是拉开引信的爆破筒,但两者都是同一类事物,没啥区别。
可手榴弹总归还是会爆炸的,我不能紧捏不放,再捏下去可就是“送命”了。
跑动之中,我右脚猛的发力,弹跳的力量立即让我从地面飞跃起来。接着,奔跑带来的惯性又让我暂时的飞停在空中。在这过程里,我迅速甩腰转身,面向那追袭而来的毛毯怪的方向。捏着手榴弹的手举至头顶,视线中刚还出现那片扑立的猩红,我就将浑身的劲儿集中在了右手上。
去一个!我在心里说着。
冒着青烟、系着红绳的手榴弹,从我五指包裹中飞了出去。
那一刻,身体定在半空中,时间静止一般,丛林万物凝固。全身的肌肉与神经如若通上了电流,酥麻中夹杂的快感,即刻抵消掉了那阵消极的恐惧,我仿佛飞离了天坑的密林,穿越了层层时空,回到了攻坚碉堡的那一晚。这就是战斗的感觉,我很贱的对自己说,吴建国,你他娘的很喜欢这种感觉。
手榴弹扔出手的那一刻,我的身体就失掉了平衡,迅速往地面躺倒下去。冒着青烟的手榴弹和猩红乳白的肚皮一并消失在视野里。
我闭上眼睛,如飞行员迫降一般,准备迎接落地后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