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会像他的祖辈那样,爱上一个美少女或是一个美少年而不忍心吸他们的血,最终走向灭亡的命运。他更加不会将自己的爱人变成吸血鬼,那样需要喂食那个人他自己的血液。他的血是多么的宝贵,没有一个人有资格吸食他的血液!所以,他没有爱、没有同情、没有怜悯,他冷漠却又微笑着面对即将流失的生命。不对,他有爱,他把自己形容成水仙,他爱他自己。
没有一个人在他手下死去时,是带着痛苦死去的。因为他的牙齿里会自动分泌一种毒素,麻痹人的神经,让人很快进入梦乡并且好梦连连。他没有固定的住所,只要他喜欢的地方都是他的家,世界是他的后花园。
“小姐。这么晚了一个人很危险。”他轻飘飘的落进巷道,出现在他的猎物面前。
“……”女子看到从天而降的他连连后退。
“不要逃也不要躲,那些都是无用的。”
“你……你是什么人……”
这是一个绝色的女子,他闻到她身上散发出处女特有的气味。
他微微一笑,露出两颗尖牙。
“啊……!”女子一声尖叫响彻无人的巷道。
“不要怕,你现在要做的只是好好享受。”他温柔的搂住她的腰,另一只手拨开她的长发,露出雪白的脖颈。他看见,那条大动脉在一跳一跳的,仿佛是在召唤他,咬下去、咬下去。他一口咬下去,贪婪的吮吸着这腥甜的血。女子没有惨叫,而是嘴角带着微笑,因为她已经进入了甜美的梦中。他在她即将死去的时候停止吸她的血,将她慢慢的放在地上。吸血鬼历代的约束,对他而言就只剩下最后一条,那就是不能吸死人的血。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条约束还存在不存在,只是他从来没试过,也不想试。他是个挑剔的美食家,血当然要带着生命吸食,才是最美味的,没了生命的血液,他不屑。
享受完美味的他,眼睛由原来的碧蓝变成血红,该运动运动了,不然会发胖。他浅笑,一甩披风飞上夜空。夜空中,无数的小蝙蝠纷纷让道,让这只血红眼睛的巨大蝙蝠飞过。他,活了1000年。
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见过他的人都死了,他的同类们耳闻过他的事迹,因为惧怕他,给了他一个代号——王!
太阳出来了,蝙蝠回巢。奇怪,今天怎么一点睡意都没有呢?算了,不睡了,他想,换身衣服出去转转吧,反正自己也很久没在阳光下散步了。
“叮咚”,清脆的风铃声,一个俊美的男人推开了闹市区这家咖啡馆的门。他穿着雪白的T恤,一条泛白的牛仔裤,一双白球鞋,看起来很阳光,然后他径直走到落地窗前的位置坐下。侍者拿来menu,他翻看了一下,说:“一杯拿铁,一块提拉米苏。”
请不要奇怪,我说过他是一个美食家,人类美味的食物他也吃,但是他只喝饮料吃甜食,他认为那样的甜像鲜血的味道。但这些食物只是他的消遣,吃不饱肚子的,如若吃得饱,他就可以转行不当吸血鬼了。是上帝创造了这个黑夜的种族,这样完美的生物,但是却又注定他们与上帝背道而驰,想到这里,他不禁微笑着摸了摸脖子上的倒十字架。另外再说一点,不是觅食的时间,他微笑起来是不会露出那两颗漂亮的尖牙的。
侍者端上拿铁与提拉米苏,他用银勺舀了一点提拉米苏送进嘴里,那样的甜,他不禁又想起了昨晚的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