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狈,大伙当心,狈是狼群中的军事,他诡计多端,指不定想出什么馊主意对付咱们了,难怪狼群不愿轻易靠近。”刘麻子说。
自古都有狼狈为奸的说法。到了现代,人们一直以为这成语只不过是形容狼群中的头狼智慧的,世间根本就没有狈这种多智生物。其实不然,在我国许多古籍中不难发现狈的身影,狈往往出现在狼群之中,从没有单独活动的狈。狈跟狼是近亲,但又不是完全相同的物种。狈天生残疾,前腿长,后退短小,行动十分迟缓,不具备单独捕猎的能力。
但它天生多智,聪慧异常,相比之下,连狐狸的智慧都望尘莫及。它的诡计往往出人的意料之外。古时候,狼群捕猎,头狼身上必驮一只狈,当群狼靠蛮力无法捕捉猎物之时,狈就会给他们出谋划策。
捕捉到猎物后,都是狈先吃第一口,然后才是狼王。狈在狼群中的地位绝对高于狼王,是狼群的最高统治者。
“程峰,一会儿咱必须先把那头狈干死!它死了,狼群不足为惧。”云强手持马刀光着膀子说道。
“不对,不是狈!肯定不是狈!”
鬼瞳的幽绿之光中,竟出现了一个小孩,那孩子光着屁股,长的挺可爱,也就是一两岁大,脸蛋上红扑扑的,正趴在白狼背上咯咯咯地冲他笑呢。
“大家先别开枪!千万别把那孩子打死了!”马程峰说。
“程峰,你又大发慈悲了?你用脚后跟笨想想,那能是个孩子吗?谁家孩子爬狼身上玩去?还不叫群狼给撕了?你会不会看错呀?”刘麻子问他。
“不会,真的是个孩子!最多三岁大。他粉嘟嘟的小手正冲我招呼呢!”马程峰动了恻隐之心。
刘麻子看了看云强,云强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这而不科学,狼怎么能小孩生活在一起?
乌尼比他们岁数大点,又是草原牧民出身,以前也听老人们讲过许多黑段子,他说可能是草原上的鬼魅出没了。
狼群越来越近,近的大伙都能清楚的看见它们嘴角尖牙上的寒光,果然,头狼背上的确驮着一个小孩。小孩竟然一点都不怕,一只手拽着头狼脖子上的鬃毛,一只手抬得高高的舞弄着,好像是在朝他们打招呼。
小孩的表情很古怪,刚才看好像是在咯咯咯地笑着,可离近了一瞅,它的笑容十分诡异,皮笑肉不笑,表情极度僵硬。
“程峰!打吧!距离太近了!”刘麻子急道。
马程峰之所以没下令开枪也是因为顾忌那狼背上的孩子安全,可现在很明显,那孩子跟狼群是一伙的。他端起枪,瞄了瞄,嘭地一声扣动了扳机。他瞄的是头狼,但他枪法不准,打偏了。
别看没打着,那枪声震耳欲聋,群狼立刻受惊躁动起来,有些已经掉头开始往后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