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擦……”包括胡小狸在内,所有人吓的打了个哆嗦,齐齐向后退了一步,手里的冲锋枪也端了起来。
那人坐起来后并没有其他过激举动,他眼神木纳,就这么直勾勾地穿过人群望着他们背后树洞阴暗的角落也不知道在看什么,可能是刚刚从噩梦中惊醒还有些糊涂吧。
“你……你觉得好些了吗?”马丫慢慢靠近,把一个水囊递给了他。
那家伙也不客气,一句话没有,接过水囊咕咚咚就喝了个底儿朝天。
“唉?你咋全喝了啊?你这人真不客气啊?不拿自己当外人是不是?喝了我们的水就得老实交代,说!你老板佟四喜在哪?”那咻用枪口抵住那家伙的太阳穴逼问道。
“呵呵……呵呵呵……”那家伙干笑了两声,眼神依旧木纳。
“问你话呢!我告诉你,在这地方就算我开枪弄死你也没人知道!快老实交代,不然别怪老子不客气了!”那咻用枪口轻轻磕了下他的脑门怒喝道。
岂料,那人根本不惧枪口的威胁,竟站了起来,这群胡匪一个个身强体健,站直了后都比那咻高一大头,幸好他没有要跟那咻动手的意思。
“你大爷的,不见棺材不落泪是不是?就没见过你这么狂妄的俘虏!老子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真当我们几个岁数小就好欺负?”那咻看不得别人在自己面前猖狂,一脚下去狠狠踢在了那家伙后膝盖骨上。
以前在古代的公堂上,衙役们审问那些狂妄的犯人常用这招,那些犯人自以为是,可能家大业大,可能祖上有功,咆哮公堂藐视县官,不肯弯腰下跪。衙役们上来一脚狠狠踢在他后膝盖骨上,这是处关节,甭管你是多硬的汉子,这一脚踢下去保准让你弯下高贵的腰跪地求饶。
那咻虽然没练过内功,但好歹也是在江湖上从小就摸爬滚打了,下手劲儿用的不小,可这一脚踢下去那人愣是纹丝不动,后膝盖骨如同钢板一块,反倒是磕的那咻脚丫子生疼。
“我靠……他练过金钟罩铁布衫?我就不信了!”那咻大怒,没想到这俘虏还这么有骨气,举起枪托就要砸。
“那兄,别急,这人有些古怪。”马程峰赶紧把他和马丫全都拽了回来。
大伙与这突然复活的“尸体”距离不过四五米,这个距离稍显危险,如果此时他出现什么异动,几个姑娘想跑可就难了。
马程峰迎上去先礼后兵。“这位大哥,我是马程峰,相信你应该听过我的名字。我们不想为难你,只要你说出佟四喜的下落,我现在就可以放你回去。”
“呵呵……呵呵呵……”那家伙依旧干笑着。
“你不说也行,我这兄弟脾气可不是很好,子弹不长眼,大哥,你自己看着办吧。”这就算是给他的最后通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