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咯吱地响着打开了,丫鬟晴儿揉着眼睛站在了里面,他惺忪地眼睛望着眼前的辛一和莱儿说:“你们想干什么?怎么晚了?”
“你出来,我有话对你说!”莱儿见是晴儿,一把拽了出来说,“伯爵的新娘子在里面吗?”
“在呀,怎么了?”
丫鬟晴儿只觉脖子后面疼了一下,眼前便失去了一切,像躺在了睡梦中一样地睡去了。
“你想干什么?你怎么把她打晕了?“丫鬟莱儿质问辛一道。
“她会妨碍我们的,我必须怎么做!”
“好了,你赶快进去吧,我在这给你把风,要快点哦!”莱儿叮嘱说。
第十七章
阿鼻地狱,凌晨三点二十一分。我是阿甘。
我已经死去,死尸已经腐蚀、溃烂,只剩下一堆白骨躺在干燥的沙里,伯爵的狗有时会饥谨的跑来,衔去一块,做丰盛的晚餐享用。那时,我将是可悲的,泪水会从头颅里流出来。以前我就长的酷似骷髅,死后就名副其实了,干瘪瘪的没一点生气,停止了呼吸,停止了心跳,停止了脉搏。你们不要那么惊讶,我只是一个游魂而已。你们会问我我是谁?我,和那个被判到阿鼻地狱的囚犯长的一样的人,有人也许猜了出来,是的,我就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阿甘。
你们可能会疑惑,我是怎么死的?我为什么要蹦出来?我有什么故事跟大家讲述?你们的疑问我将一一跟你们解答。此时,如果现在我还活着,可能会钻在莱儿的被窝里,用甜言蜜语跟她调情,用我的身体来证明我的强壮。上面已经说过我酷似骷髅,当然,我想我消瘦骨干的样子你们已经猜到,我不想过多的解释,我想那是在浪费唇舌,我的唾沫不是找不到地方洒。但又不能一点也不说,那样,我的形象将是一个骷髅;我的样子很伟岸,留着长头发,坦鼻子,三角耳朵,一天到晚嘴里叼着一根烟,用胖垛垛的手弹去,唾一口唾沫。我醒来时就已到了伯爵俯,但我却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变成一堆白骨,孤零零的躺在这荒芜人烟的地方,当我觉醒时,这一切已无法挽回了。我沮丧的在这片土地上飘来飘去,过着无聊的生活,做一个无所皈依的孤魂夜鬼。我有时会回到伯爵庄园,来看望我熟悉的一切。我想把可恶的伯爵和蝇营狗苟的布扎铲除,但我只是一个游魂,没有那么大的能耐,不像你们想象的那样魔法无边;我有一次把我幽魂的手伸向伯爵的脖颈,我一用力,我就从他的身上穿过去了,我反复试验了几遍后,我终于心灰意冷了,感觉那所有的一切都枉自徒劳。后来,我便不再踏入那片土地,免的让自己火气直冒。如果让他们看到我,我吓吓他们也可以,但我和空气一样在屋子踱来踱去却不被他们察觉,这也是让我烦恼和冒火的主要原因。我现在去伯爵俯,主要是去看我的莱儿,那是我唯一的精神寄托。晚上,她赤裸裸的躺在床上,端着我送给他的东西默默地流泪,我就站在床沿,鼻子就会感到一阵阵的酸楚;最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在她的床上躺下,抱着她睡一个美觉,这便是我每天所希冀的。你们不要骂我没出息,男人还不和我一个样,见了女人就流血鼻子,两腿发麻,说话结巴,脚迈不动!不管晨曦和夕阳如何更替,小草怎样自生自灭,大地何时沦陷,猫头鹰如何为争夺一只老鼠而同室操戈,男仆为一个丑陋的女人而大动干戈,割去一只耳朵或剁掉一根手指,自始至终,我都作为一个心无旁骛的旁观者来向你们真实的讲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