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路与天堂街的拐角处,穿黑袍子的人出现了,路人依然给他投来异样的目光,路人议论纷纷地说:“他肯定是一个疯子!”、“他像是从疯人院跑出来的!”、“没错!是的,我曾经在疯人院的院子里见过他,过了这么多年没见,他还是老样子!”、“是吗?我猜他是一个傻子,他可能要去警察局报案!”、“傻子会有什么案件引起警察的兴趣?”、“可能是为丢掉一块面包,或者是为失去一枚银币!”。
他低着头穿过了人群,对周围的人的议论充耳不闻;他脚步矫健,弯着肩,这时不在像是一个罪犯了,倒像是一个侦探,只是在里面的口袋里缺少证件而已。他在街上的中央走着,密密麻麻的路人都为他让道,他看上去十足的气派和威武。
他走到了交叉口,脚步突然停止了前进,他抬起头,望了望两旁的建筑和阳光的速度,阳光要比他走的快的多,阳光像一块白色的毛毯,被对面的建筑挡着,铺在警察局的二三层上,一层在阴影里,门口的人进进出出,像是一个繁华的商业区。
“是我自己进去呢?还是让别人去打听一下!”他的嘴唇在帽檐下翕动着,“我想,如果我自己进去的话,我将成为这件案件的原告!”
“是的!没错!我应该躲避它的追究!”
他不在顺着中央路继续向前走,他拐弯走上了天堂街;清晨的天堂街上人数稀少,三三两两,不像正午以后那样的稠密,在法庭一带也不怎么拥挤,虽然人头攢动却也不是人山人海;他像一把锋利的刀剑一样把人流从中间划开,没有血光,只有异样的目光在注视着他,他的脑袋一直僵硬着,一点也不歪动,直直的,像放在脖子上的一块石头一样。
他继续向前走,渐渐的消失在了人流中。
“大惊小怪!”他嘟哝的说了一句。
他知道,再向前面走就会撞上几个野孩儿,野孩像是占据了那条街一样总是在路上赤着脚奔跑,嘴里说着些脏话,头发凌乱,嘴角叼着别人仍掉的烟头,脸上像戏子似的涂抹着泥土和脏水,大多会蹲在街道两旁嘲笑路上奔跑的那一个。
“嗨!怎么样?吃到老板娘的肥屁股了吗?”
“哎!真可惜!只吃到了一只脚,鞋上是钉着铁片的,踹在我的胸脯上弄的我喘不过起来!我准备在她肥胖的大腿上咬上一口,却看见上面都是一些胭脂涂粉就放弃了!如果我拉住他的裙裾不放,或狠狠的在她的大腿上咬上一口的话,他准给我吃大屁股!”
野孩儿奔跑着,脑袋扭到街道的一旁,他说着话撞在了一堵墙上;他迅速的转会脑袋,一只手摸着自己的脑门说:“哎哟!什么东西?”
野孩儿撞在了那个穿黑袍子的人的身上,脑门正好撞在袍子上的铁扣子上,他摸着脑门,慢慢的把抬了起来说:“啊!是你,你怎么在这儿?先生!”
“你是谁?我认识你吗?”
“先生您的记性可真坏!你怎么会不认识我呢?”野孩儿把手从脑门上挪开说,“你给我的恩情我可是会永远记着的!”
“恩情?我也一点也想不起来!”
“昨天晚上!你曾经给过我一枚银币让我把您的信笺送到警察局去!难道这你已经忘了吗?如果你忘了话,我却不会忘,那枚银币对我实在太重要了!我饥饿的肚子可以用它添饱,我想购买的礼物可以用它去实现,这我以前是不敢想的!是你给予了我这样的机会,我应该感谢你,先生!如果让我在您和上帝之间选择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您,在我的心目中,您比上帝要重要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