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事和我又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祖先这点威名传到我这辈,只怕是丢得连渣都不剩了。只可惜我爸不叫李刚,我也不是读书的脑子,就这样糊涂的加入了黑道,跟着顺德市里一个三流的帮派黑龙社混江湖。十年了,黑龙社早已成为了整个华北地区的龙头黑道,而我却离奇的变成帮派里最边缘的人物——‘职业收尸人’。
深夜酒吧里,我喝着啤酒,总是有故意来搭讪的辣妹,但我却推开了她们火热的身体,一个人走出门外,经受着入冬后的阵阵凉意。看了下表,时间差不多,便开着自己那辆小型货柜车,奔向市郊。
又一次的械斗结束了,三三两两的人满身是血的从我面前走过,漆黑的胡同里则则散乱的躺着几具血肉模糊的尸体,那些还有口气的连同没气的都被我塞进了麻袋里,直接扔到了货柜中。这就是我的工作,我,被称为‘收尸人’,官方的说话则是‘职业收尸人’。我用麻袋装尸体,也用麻袋装钱,每一次械斗之后才会有我的身影,平常我只会泡在酒吧里,喝着一杯又一杯的酒,以此来麻醉自己,只有在这时,我的双眼才是朦胧的。
之所以需要麻醉,却是因为我从小就可以看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我最怕这些东西,可是偏偏在黑龙社里,又要担任收尸的工作,见惯了死亡,我竟然也就麻木了。看着那些还站自己身体边,依然留恋的影子,似乎恐怖也与我远离。
收拾好了一切,将要离开的时候,却有一个人拍了拍我的后背,声音也紧随而来:“荀哥,你还好吗?”我起初是吓了一跳,但看清来人后,却放松了下来,说话的是我一位许久未见的老朋友——叶斯欣。
这个家伙是我在黑龙社收的唯一的小弟,因为家穷上不起学,才来混黑道的,我不忍浪费了他这个人材,就送他去外地读书。五年后,他竟然回来了,而且还穿的整整齐齐。
“荀哥,我真是感谢你当初对我的鼓励,还借我钱去读书,谢谢你。”叶斯欣拿起一瓶啤酒一饮而尽。
而我只是随意的喝了一下,便对他说道:“别光嘴上说谢谢,有钱了先给我个十万八万的花花,我这一段手头紧死了。”
“十万八万?荀哥,如果你知道我今天找你来的目的,别说十万八万,就是百八十万咱哥俩都没有问题!”叶斯欣对我鬼笑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