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聚散离合
凌晨时分,接亲的队伍踏上了归途。
陈茴的亲弟弟今年只有八岁,显然是没办法按习俗背自己姐姐上路的,只和妹妹一起远远跟在后面。
陈茴坐在堂弟背上,在接亲和送亲队伍的簇拥下一路出了院子,沿着主路往村寨口进发,张文斌散在人群外围不近不远地跟着,然后依次是木色、拉龙还有高武,林瑾瑜和张信礼落在最后面。
“要走到哪里啊?”林瑾瑜跟在张信礼身边,出了村寨门,走了十多分钟仍不见尽头,忍不住问:“一直走到男方家吗?背人的能背得动吗?”
张信礼回答:“以前是一直背的,现在肯定不了,婚车停公路那边了。”
虽然俩人现在好像是换了一种全新的关系,但他说话的时候神色如常,对待林瑾瑜的态度一时之间好像也看不出什么差别……这让林瑾瑜有一种不真切的感受,他本来就有点懵,这会儿一直在心里嘀咕:这就算在一起了吗?好快啊,好像忽然一下子就发生了……他会不会反悔?会不会有一天醒来,又说只是开玩笑……
刚谈恋爱的人总是容易患得患失,又走了一段,林瑾瑜偷偷看张信礼,后者还是目视前方,专心走路,好似没把注意力放他身上。
林瑾瑜终于忍不住道:“你会不会反悔?”
张信礼眼睛转向他,问:“什么?”
“我问你会不会反悔,”林瑾瑜道:“你真的……决定和我处对象吗?”
张信礼显得有点不明所以:“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你有点像随便说说……林瑾瑜道:“就问问,”他目光游离,扫过四周枯草零落的地面:“要是你反悔了……也可以直接跟我说……也没什么。”
张信礼停了下来,转过脸看着他,林瑾瑜也停了,跟他相对无言。
两三秒的寂静过后,张信礼伸出手,乱摸了摸他的后脑勺,顺势把林瑾瑜往自己这边一摁,两人瞬间近了很多,肩膀贴着肩膀:“想什么呢,”张信礼有点无奈地说:“你以为我是随便说说?”
也没有,就是不太确定……林瑾瑜被他半揽着,张信礼的体温温暖。
“不是随便说说的,”张信礼让林瑾瑜挨近了点,和自己贴着:“我可能……不是很会表达,但不是随便说的。”
林瑾瑜看着他的侧脸,回答道:“朕知道了。”
张信礼笑了一下,把手从他肩上收回来,顺着胳膊一路往下,四周没有人,他拉过林瑾瑜的手握着,继续往前走。
手电的光束把大山的夜色切割成一块块,有人正大光明地走向她的爱人,有人悄无声息地牵起手来。
转过最后一道弯,前面是一座架在水上的木桥,女方家送亲的队伍只送到这里,过了这道桥,就真的离开家了。
接亲的小伙儿把擦尔瓦解下来铺在桥边的地上,堂弟把陈茴放下来,原地休息,陈茴的妈妈则上前,给她整理头饰还有衣服。
母女俩隔着一层纱望着彼此,陈茴的妈妈整理着整理着哭了起来,陈茴抿着嘴唇,同样红了眼眶。
她穿着嫁衣拥抱自己的母亲,然后是奶奶、爸爸、弟弟妹妹,她将要告别自己的亲人,去组建自己新的家庭。
男方家在另一个县,离这里山高水远,彝族是个重死轻生的民族,按照古老的传统,女孩一旦出嫁,除非红白大事否则不会再回来,但阿妈仍一遍遍地对她说:“有空的时候,回来看看。”
接亲的人在前面开路,他们就要重新启程了,陈茴点点头,重新坐到堂弟背上,这个名字叫做“回”的女孩就此离开了这里,她改回自己的本名,给家里换来了二十五万的彩礼,这笔钱一部分成了她的嫁妆,一部分将成为弟弟妹妹的学费、生活费、阿爸的酒钱,甚至也许在遥远的将来,成为弟弟彩礼的一部分。
林瑾瑜远远地看着这一切,看着那支接亲的队伍慢慢过了桥,木桥的这边满是人,他还从未在村寨里一次性看到这么多年轻人。
无论山路上的中巴还是山腰间的田地,那些形形色色忙碌着的身影要么是鸡皮鹤发的老人,要么是潘鬓成霜的中年人,要么就是十几岁的孩子,从未有过这么多年轻人的身影。
然而等到了明天、后天,要不了多久他们还是会离开的,木色、拉龙、张文斌,这些年轻人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家,他们在外打工奔波,就像无脚鸟,会飞了就离开巢穴,有些死在了外面,有些衰老时才终于回家。
他们的孩子留在这座大山里,一样地长大后又成了一样的鸟。
新娘的背影消失在山峦间,送亲的队伍该回家了。
陈茴的奶奶,那个干瘦枯槁,曾和林瑾瑜道过吉祥如意的老人,把手背在背后,张开干瘪没牙的嘴,用彝语念叨着,她说:“这片大山留不住年轻人。”
林瑾瑜听见高飞说:“哥,我们回去吧,你过完年可不可以不走啊。”
高武牵着他的妹妹,把她的手放在自己手心里捏了捏,说:“可是我要工作的,种地赚不到多少钱。”他说:“高飞,我想给你存一笔钱,让你不用跟我一样灰头土脸,想你想买什么就可以买,想穿什么衣服就穿什么衣服,想你不会跟别人家的小孩一样为了彩礼嫁到很远的地方去,想如果有一天你出嫁,会只是因为你喜欢上了哪个男人。”
高飞瘪着嘴,拉着她哥哥的手大步往前走,前边队伍里拉龙哼起一首歌来,是林瑾瑜听不懂的语言,在这寂静的山野里,歌声嘹亮而悠远。
那歌声像是鸟儿啼叫,又仿佛孩子的低语,它唱孩子在遥远的远方,而一位母亲,天黑了,为何还做好了饭,在山岗上等待孩子回家。
林瑾瑜有点被别人的落寞感染了,情绪忽地低落起来……他想起那一年夏天,阳光灿烂,山里一泓海子在风里泛着层层涟漪,黑狗总是朝他摇尾巴,等着林瑾瑜喂它吃从来没人喂它吃过的肉和火腿肠,健壮得拉都拉不住,到处疯跑还摔他一身泥,而他被罚拍一张丑到爆炸的鬼脸照,照片上所有人都笑得无忧无虑。
那个时候,明明所有的人和狗都很幸福,他们还没有长大,也没有长大后所有的烦恼。
林瑾瑜忽地生出一种物是人非之感,他又想抽根烟了,却忽然感觉自己的手被捏了捏。
他抬头,见张信礼静静看着他。
“在想什么?”张信礼牵着他的手加了点力,此刻大部分人都走到前面去了,周遭没人注意他们,张信礼便又牵着他,问:“冷不冷,困吗?”
林瑾瑜说:“不冷,几点了?”
张信礼看了眼手表,那只手表是林瑾瑜熟悉的深蓝色表盘。他说:“三点多。”
林瑾瑜打了个哈欠,张信礼便说:“走快点回家,今天破例随便睡,不叫你起床,明天去玩。”
其实林瑾瑜本来买了晚上的车票,预备婚礼当天参加完就走的……谁叫他一开始以为是面前这厮结婚。
他说:“嗯……可以,正好我回去的票是后天的。”
张信礼目光柔和,捏了捏他的手,在冷风里紧紧牵着他。周围很黑,离人群远了,连电筒的光也变得微弱起来,夜鸟啸叫,透着一股阴冷。
林瑾瑜不认识这片,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却一点也没觉得有什么,张信礼牵着他的手有力而温暖,就像那一年,在人生地不熟的凉山,张信礼牵着喝醉的他时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