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们的姿势一样,重合度几乎是百分之百。
沈朝文石化了。
谁能想到后面的剧情更精彩。
男主角顺着女主角的后背的领口摸了进去,很暧昧地开始抚摸。摸还不够,他又俯下身,吻她的耳朵,侧脸,脖子……然后他们在阳台上,脱掉了衣服,开始进行细致的不可描述行为。
沈朝文红着脸地看着这段不可描述,又低头看了看姜默的后脑勺,呆了几秒,陷入沉思。
沉思后,沈朝文脸又红了一个度。
最后他有些烦躁地关了电脑,抱着姜默的头开始看那盆昙花,生自己的闷气。
最烦的是姜默身上的味道。喝酒之前他还去厨房烤了曲奇给他妈妈明天吃,所以此刻他身上不止有淡淡的酒味,还掺杂着饼干的味道,甜味压住了酒味,还带着人的体温,他闻起来简直像一块刚烤出来的,喷香的小饼干。
有些东西即使你不那么爱吃,但闻的时候总会觉得……很可口。
这味道比糖渍小番茄还令人火大。沈朝文越闻越烦躁,但又不好把这个喝醉的人推开,左右为难。
他就怀着这种复杂的心情等来了真正的昙花一现。
等到原本蜷缩着的花瓣慢慢开始舒展时,沈朝文推了推姜默的脑袋,让他起来一起看。
姜默迷迷糊糊地被他叫起来,揉着眼睛去看那盆花。他酒还没完全醒,带着残存的醉意去看,发现面前的花半开着,正在静悄悄地绽放。
见过花,但这是沈朝文第一次近距离地看到花是怎么开出来的。姜默看痴了,撑着头,认认真真地开始观察这难得的“昙花一现”。
一朵花开的时候,原来是这样的。
摄影机打开,静默地记录这一刻。他们都不说话,只是看,什么都不做,只是等。姜默看花,沈朝文看他。姜默大概不知道沈朝文在看他,只是沉浸在昙花一现中,思考着什么。而沈朝文忍不住想看姜默,他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这样做,只是觉得,比起这个人看向花的目光,周围的一切都已经黯然失色。
看着看着,他好像什么都忘了,又好像想起了很多事。身体有了一种微妙的变化,在陡然间变得深刻,具体。很多偶然,最终指向了一个必然,指向一个答案。一天,24小时足够爱上一个人吗?太多了,根本不需要那么久,一秒钟,一瞬间就够了。沈朝文那一刻承认他是无知的,爱这种感觉和花开一样,是自然现象,是天经地义,没办法被任何东西阻拦。
花完全开了。
姜默凝视着昙花,突然凑近,轻轻揪下一片花瓣,好奇地放进嘴里,尝了尝。
沈朝文觉得好笑,又觉得他可爱:“你干什么?花会疼的。”
“有花堪折直须折,等了那么久,我必须吃一口。”姜默一本正经地解释自己的酒后行为,又揪下一片花瓣,递到沈朝文嘴边,兴奋道,“味道不错,你也尝尝。”
不敢用嘴接了。沈朝文用手接过那片白色的花瓣,很小心地放进嘴里。他心中惶惶的,嚼碎那片花瓣,吃掉了这一晚珍贵的绽放。
第15章
为了准备出国的作品集,姜默毕业后一直在忙碌,借机器,找工作人员,找场地,自己做道具,忙忙碌碌拍,生活十分充实。
他人生中的第一部片子是二十多分钟的剧情默片。拍摄过程很开心,顺利得超乎想象。姜默隐隐有种感觉,自己很适合做这件事,这件事就是他的命中注定。
从小到大,姜默对很多事情都抱有旺盛的好奇心,不限于某个领域,喜欢的东西也比较杂,有的是他主动接受,有的则是命运安排。
像是小时候,一开始接受艺术熏陶是因为梅晴女士,他那位演话剧的妈妈。上小学的时候他爸就经常出差,梅晴排练时间不固定,有时候都没空接他放学,好在姜默自理能力很强,下课了就自己跑去剧院等他妈下班,一边看他们排练一边写作业。别的小朋友在外边疯跑玩闹释放精力的时候,他缩在舞台边上,一边解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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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一边看妈妈在台上排《雷雨》,排《思凡》,排《一个逝者对生者的访问》,经常因为看他们排戏太入迷完不成作业被梅晴女士揍。
那个年纪的小孩也看不懂话剧,但年幼的姜默被舞台本身所吸引了,那是一种很纯粹的吸引,他懵懵懂懂地看,又懵懵懂懂地记住了一些东西,那些东西变成一颗种子,埋在心里。
再后来,姜默还喜欢过很多东西。上初中的时候认识苏娅,也就是索菲亚,他们一起上了美术培训班,学画画。其实姜默自认自己比索菲亚画得好,反正老师是这么说的,可他没有坚持画下去,因为他又开始对钢琴和小提琴产生了兴趣,一头扎进了古典音乐的海洋里。
琴练了两年不到,他又跟爹妈说不学了,有新的爱好,转头开始沉迷写作,写完就逼着自己的朋友看。朋友不明所以地看完他写的小说和诗歌,说不错,姜默勇气大增,把自己的写的东西寄给杂志社,乱投一通,没想到还真有回音,一家青年杂志社用了他写的一个短篇小说,姜默拿到人生中的第一笔稿费,也不多,八百块,但当时还是很开心的,他拿钱给梅晴女士买了一双皮手套。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将就此走上文学创作道路的时候,大家发现他又不写东西了,他开始对饲养蚂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别人经常笑他,说姜默,你做事情太三分钟热度了,善变,没个定性,飘。他面上不响,心里回一句,你懂个屁。不试试怎么知道到底哪条路才适合自己?他只是在给自己的人生试错。
他少年时期的目标是找到一个能终生为其付出的事情坚持下去。
找了很多年,试了很多年,可以说每样都还算有天赋,但每样他都学不精。
文学,诗,音乐,绘画,都很有趣,都充满了独一无二的魅力,值得为此付出时间和精力研习……可是,姜默贪心地想着,有没有一种艺术,可以把他学过的所有东西都用上?
有吗?
他最后确定了,是电影。
学电影的人很多,真正会拍电影的人少,这是姜默和那群朋友厮混几年下来后的切身感悟。很多人坐下来跟你聊的时候头头是道,左一句新浪潮右一句左岸派,只要聊起电影就开无轨电车,可是一到片场就成了哑巴,戏都讲不清楚。导演其实要做的更多是临场性的工作,谈理论没用的。
姜默跟着唐李在戏剧学院混了四年,暗中观察,学习,渐渐明白在学校学的东西完全不够,真正上手拍是另一回事了,需要跟更多东西打交道,要和人打交道,要和机器打交道,和很多意外打交道……当然,跟人打交道是核心。
姜默一点都不排斥跟人打交道,他喜欢交朋友,不是带有目的性的交往,仅仅是因为他好奇每一个人身上的故事。
姜默对交朋友这件事有一种奇异的自信,只要一起喝过三次酒,他一定能跟对方变成好兄弟,也没什么特殊的技巧,真心换真心而已。
这些年,他因为喝酒认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各行各业,男男女女,他们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际遇。
有很多人陪他喝酒,但有一个人比较特别,那个人会来接他回家。
他甚至忘了是怎么开始的……好像是某次喝醉了,沈朝文刚好打电话过来,自己叫他过来玩?记不清了。反正后来只要自己喝醉了,沈朝文总是会出现。即使是凌晨三四点这人都会来,风雨无阻。每每席散,姜默总能看到一个沉默的人在等着他。
“弟弟来接”这一现象在很长一段时间都被姜默的朋友称为奇观,别人喝醉都是自己扶着墙吐回去的,就他有人接。
再后来不仅是姜默习惯了,就连姜默的那些朋友也习惯了,只要他喝醉,打电话给他弟就行,弟弟贼靠谱。
其实姜默知道沈朝文在学校很忙,这人长了张冰山脸,可在学校完全是偶像派的作风,他忙着学习,忙着打比赛,忙着在学校里叱咤风云,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才。
姜默也是后来才发现的,沈朝文对一切比赛都很感兴趣,他喜欢赢,喜欢拿第一,大大小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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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他都十分踊跃积极,打个高校辩论赛都能直接杀到决赛去,硬是把常年拿冠军的那个学校给比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