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空闲的时候,我会换身运动装,在夜晚的城市里狂奔,因为那样,就算流泪,也不会有人看得见。
我喜欢奔跑,因为在奔跑时会想起你,但不只有奔跑时,下雨时会想你,沉默时会想你,连睡梦中也会想你。
有人说,喜欢是一见钟情,爱是久处不厌;喜欢是得到的愉悦,爱是相处的心安;喜欢是心血来潮,爱却是念念不忘。
于是,我想我不喜欢你。
陈满,我爱你。
记得我写给你的那句告白吗?但是在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teamo在意大利是我爱你,在法语里却是爱过你。
我姐想趁我放年假的时候和我一起出国去找她大哥,也是我大哥,比我姐大九岁,我还在读书的时候他就已经在国外工作了。
我答应了,机票拿到手里的时候才发现,去的地方居然是美国华盛顿,这国外就那一座城市吗?怎么人人都往那里跑?
我最终还是去了华盛顿,那个我曾经来不及看一眼就逃离了的城市。
我哥开车来机场接我们,他成熟的我险些没认出来。(我发誓这话绝对没有说他老的意思)
这些天我们去了林肯纪念堂、五角大楼、华盛顿纪念碑等,还有你给我看过的白宫。
我在那里驻足了很久,站在那里,我说不出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就想陈奕迅在歌里唱的: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我在找一个人,可我找不到他,他消失在我生命中的每个角落,我无法联系他,甚至无法让别人知道我在寻找他。
在我所有未曾看见的角落里,我总是在想,你会不会在那里?是不是如果我当初一个转身,一个回眸,你就会满带笑容的站在我身后,对我说:冷苓,好久不见。
我今日又听了一遍陈奕迅的好久不见,我坐在我哥车的后座上,泪如雨下,哭的像个傻子一样。我索性把他所有的歌都放了一遍,可我不明白,为什么每一首歌都像是在说我们。
我突然想起在这座城市的你,我即将要离去,可我终究没在这座城市遇到你。
我倚在车窗上,将车窗开到最大,车堵在了市中心排成了长龙。我哥和我姐聊着正欢,讨论着他是如何让一桌前女友坐在一起,还能和平共处的。我无心听他们精彩的过往,我甚至觉得我的人生像白活了一样,没什么大起大落的是非,平淡的让人窒息,人生度过的每一天都是在无限循环,重复着昨天,今天。
我记得我问过你,以后想要做什么?我们之间还从未讨论过如此正经的话题。坦白说,在我问你之前我还从未想过这个问题。我说我想当个作家,可以一边旅游一边工作,还不用每天按时上下班,挺好的。
我现在的工作也算是接近梦想,和专业也算是对口,没有浪费大学四年的时光。
坦白说,大学毕业之后我很迷茫,乃至工作一年之后,我还是觉得迷茫。我不喜欢我的工作,甚至在工作中觉得厌烦,觉得痛苦。可我的家人和朋友都不支持我辞掉工作。梦想,是这个年纪的人不配谈的词,我们应该做的,只有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