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马的,台湾真的病了,各式各样的疯子都有,而且都在路上跑来跑去。」刑事警察局侦一队队长金扬捏烂手上刚出炉的嫌犯自白书。
林宜真的自白书,只有一个重点就「抢我男人,不杀她,那要杀谁?」
绝对的理所当然,没有任何犹豫的天经地义,大家不眠不休审讯、侦查、搜证得到的结果,就是这句屁话。
侦讯室内。
只有一盏类似台灯的,冷冽光源。
林宜真双手被铐上手铐,手铐被锁在那张钉死的铁桌,却满脸的不在乎,毫无悔意,就算再给她一百次的机会,她也只会再杀一百次。
金扬坐在林宜真对面,这次他亲自出马,有点秃的头看了眼单向镜面後的律师、其他同事一眼,表示自己要开始了。
不知道藏在哪里的录音机,缓缓的转动。
也不管林宜真会不会介意,金扬点了根烟,然後整理好心情徐徐的开始说:「现在我们从头开始再谈一次,请不要再给我,我高兴、我爽之类的答案,谢谢。」
林宜真吃吃的笑了几来,一脸淘气女孩的样子让他刚整理好的心情又开始乱了起来,他只好把那刺眼的灯照在嫌犯脸上,展现十足的警告意味。
「九月二号,被害人之一陈德民生日当天,他带著另一位被害人去你的租屋处万宝居,之後你杀了他们?」
「对啦,问几百次了。」林宜真觉得很烦。
「为何杀他们?」
「那个贱货敢觊觎我的东西,我杀她有什麽问题?」林宜真还是觉得这问题很无聊,这麽简单的事情还一直问。
金扬叹了口气,觉得这社会实在病得不轻,继续问道:「过程可以再描述一次吗?」
「当然没问题,我准备了超久,首先我先把那个贱货……」林宜真突然兴致勃勃,开始滔滔不绝,清楚又详细的讲解她如何表现自己的残忍。
「然後,一刀把她耳朵砍下来,喔真的超爽的,虽然只喷了一点血……」林宜真持续手舞足蹈的表演,出力过度被铐上手铐的地方红肿一圈,有点渗血。
这段讲了快四十分钟,金扬一脸厌恶很想一巴掌轰过去让眼前得意洋洋的女人闭嘴。
「够了,那陈德民呢?为甚麽杀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