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3)(1 / 2)

沈映雪很不爽,好在如今的他已经有了簪花巷,不会像以前那么弱势。就算江寒枫对凌云是真心的,他也不害怕。

江寒枫喜欢的是凌云,跟他花主有什么关系?

我是真心敬重您,怎敢有如此大逆不道的想法?江寒枫道,您是凌云的父亲,我心慕凌云,对您也如同对待亲生父亲一般。先前是我失言,但我句句都是真心话。凌云他我会代他照顾您和成玉,为您养老送终。

诸成玉是个心思单纯的少年,又是眼盲的白子,一样需要人照顾。

如果花主真的老了,这份责任他会承担起来。

沈映雪啧了一声,你只比我年轻十多岁。

他当初报出的年纪是四十岁,江寒枫都快三十了。

江寒枫默然不语。

沈映雪无奈地发现,自己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他说:我的身体已经恢复地差不多,最近几日就要收拾东西打道回府。你已经跟了我许久,剩下的时日不必再跟了,回你的玉鼎山庄去吧。

我不回去。江寒枫说,我想同您一起回簪花巷,见一见凌云。

沈映雪问:为什么?

江寒枫心道,是时候阐明心迹了。

您是个嘴硬心软的人,虽言语上一直嫌弃我,却容忍了我的诸多无礼求情。当初让我留在簪花巷,恐怕也是看到了我对凌云的一片诚心。单凭我,恐怕还不足以让您做到这般,恐怕是凌云也对我念念不忘,您才与我亲近。

沈映雪:

又开始了,那种明明没有马赛克,但就是听不懂的话。

您可以考验我,我之前立下的誓言,如今不曾更改。请让我见凌云一面吧,我实在是心里惦念着他。

沈映雪没想到凌云才出场没几天,就有人这么喜欢他了。也没见那个身份有多大魅力啊果然花主的残疾,还有脸上的胎记阻拦了一部分爱意。

如果我说凌云死了呢?沈映雪冷声道。

怎么可能?江寒枫声音微微提高,您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有迹可循,凌云活的好好的。

沈映雪让屋里人都出去,招招手,让江寒枫过来些,低声笑道:你可知我身上有什么病?

您确实沉疴在身,是外伤毁了筋脉,还有内伤有损肺腑。

你错了。沈映雪怀着报复的心情,给江寒枫安排好了他的爱情,我身上的伤,并非是伤,也并非人为,而是一种病。你给凌云把过脉,应该知道,凌云也是相似的脉象。

江寒枫从来没听说过世上还有这样的病,但是他没听说过,不代表没有。

花主低声道:凌云的病,比我还要严重,他如今不过二十几岁,脉象却与我相仿,我尚且有内力傍身,凌云却没有。他还是个疯子,发起疯来,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常常心绪激荡,吐血昏迷。

江寒枫想到与凌云相处时,确实是这样的。凌云疯疯癫癫,时好时坏,经常吐血,大部分时日都在发呆昏睡这样一想花主也确实如此。

但花主清醒得很,他和凌云不一样。

凌云行为无状,花主翩然有礼,冷静克制。

花主的理智胜过这世间大部分人,他清醒的很,并非凌云那样的疯子。

江寒枫从前也想过,花主和凌云有一些相似之处,但都因为凌云的疯病和花主的清醒推翻了他们是同一个人的结论。

如今听到花主的解释才恍然大悟。

难怪

花主说:凌云这个孩子,就算现在不死,也没几年好活了。他未必比我活的更久,你若是认定他,一定要嫁给他,岂不是要早早地守寡?

江寒枫:

花主丝毫不觉得有哪里不对:何必葬送自己的一生?你与凌云无法诞下子嗣,你又是男人,哪怕忠贞不二,也无人给你立什么贞节牌坊。更何况,我还有晶儿和诸成玉,不会把簪花巷交给儿媳打理。你可要想好了,嫁给凌云,往后就要过无依无靠的日子了。

沈映雪感觉到了江寒枫的僵硬震惊,非常高兴。

让你总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总算是报复回来了!

第37章 联盟

回簪花巷的时候,沈映雪依然很高调,乘坐那辆小房子一般的马车,后面跟着簪花巷的大队人马,毫不遮掩地原路返回。

去玉鼎山庄的时候,沈映雪没带太多人过去,是以打斗之后,簪花巷落了下风。

如今正道之人发觉花主出行,排场像王孙贵族一般,再想到之前仅凭那么几个人就没让他们讨到好,愈发谨慎,不敢轻举妄动。

沈映雪发现江寒枫比来的时候安静很多,有点奇怪,就问他:你近日为何总是不言不语?莫非是有什么心事?

有马赛克系统在,沈映雪早就把之前说过的话忘干净了。

沈映雪也能察觉出来自己忘了些事情,虽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但是坚定了他有仇当场就报复回来的决心,省的以后不记得。

江寒枫幽幽看了他一眼,缓缓摇头,我只是有些事情没想清楚,我会好好想一想,满足您的期待。

什么期待?

沈映雪看了看其他人,发现他们也是不明所以。大概是自己和江寒枫私下里的谈话。他不方便暴露自己的病情,努力假装成正常人,朝着江寒枫点头,随你。

马车突然停下来,赶车的下属道:主人,外面又有人拦路。

他们回江南的路上遇到过不少人,那些人打扮成劫匪的模样,黑布蒙面,完全不露身份。

簪花巷的每个人都知道,这些人是外面那些江湖门派派来试探他们的。

兰锦无聊道:这一批又一批,也没有点新意,每次要么是拦路打劫,要么直接暗杀,我都看腻了。

他从马车中出来,看到前面那几个人。

今天过来拦路的,还真和往常不一样。他们穿的不是同款黑衣,而是普通的常服,也没有蒙住脸,直接以真面目示人。

倒不是他们有多么光明磊落,这些人身上都带着伤,是被腐蚀之后,如同烫伤烧伤般的可怕模样,他们有的伤的是脸,有的伤的是四肢,分外狰狞可怖。

兰锦看到这些人,就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了,暗自觉得庆幸,还好沈映雪没亲自出来,不然就要被吓着了。

他面带微笑,语气一如既往地阴柔:你们几个又是来做什么的?

怪我们兄弟几个有眼无珠,得罪了花主,惹了这一身伤,如今想过来赔罪,也请您高抬贵手,赐下解药。

你们倒是不客气,我也不绕圈子了,我这药性烈得很,虽称不上见血封喉,但也无药可解。你们来找我要解药,那还真是找错人了。兰锦笑着说,退一步说,就算我真拿出解药,你们敢用吗?

那个头发掉了大半,半张脸都血肉模糊的人毅然道:敢。

好啊,有魄力!兰锦丢出去一个瓷瓶,尽管涂,让道,别误了主人赶路。

那几个人拿着瓷瓶,慢慢让开,看着马车远去。拿着瓶子的那个男人,打开塞子,嗅了嗅里面的味道。

微甜,带着芬芳的花香,又有一种血一般的锈味。

如何?锦衣男人从后面走出,他手上拿着一把折扇,轻轻扇动,没有闻到有什么奇怪的气息,颇为忌惮地看向那个瓶子。

这人正是祝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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