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6)(2 / 2)

居安思危总在书里说说,又有几个人肯在甜梦里去思索梦魇呢。

安逸的久了,就容易懈怠,生蛆腐烂往往从根里开始,一直绵延到这棵郁郁葱葱大树的冠头,朽透原本生命力顽强的树木。

周峰托生成为了楚国文臣之子,生于盛世的末尾,此后遇见阳光的每一天,国力都在衰退。

怎能忘记你的刀,怕是日后知晓这一切又要同我闹。玄柘苦恼又甜蜜的想,周峰向来爱刀如命,上一辈子玄柘没能为他做什么,干脆这次就生在江湖里,好好替周峰护着他的刀便是了。

终也化成流光,随着去了。

朱颜碧瓦,点兵也能作笑谈,烈酒入喉,当今楚国的圣上一醉不醒,美名自称为是「团攒千古风流」,传出去殊不知是别国的笑话。

楚王有个当时一起打天下的好兄弟,说是一同出生入死过,交情深的很,无非是孤家寡人当久了,往自己脸上贴金,做出一副情深义重的样子。

呸,什么兄弟,怕是狐朋狗友。民间百姓可不敢当面骂,最多不过偷偷说。

金銮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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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皇帝却是「风流倜傥」,衣衫不整的在上朝,手里拎着几壶塞外烧刀酒。

古来兔死狗烹事多矣,朕最是看不上这种腌臜事。楚王甩着袖子,要加那布衣的官职。

朕偏要论功行赏,偏要赠你万户侯!这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随你挑!朕无惧你功高盖主!

金壶酒尚温,是百年酿,余香可绕梁,酒是好酒,可这皇帝把金銮殿当成酒宴的厅台,委实上不来台面。

他斜倚美人怀,里头点的香穿透屏风,又弥漫过软塌

布衣,布衣怎么了,此是寒门忠骨,朕与他有铜板之恩,推心置腹的时候亦有之。结拜兄弟,就该生死与共,肝胆相照,又怎怕他拥兵自重?

台下有老臣前来劝慰,表示不妥当,那楚王就这么醉着回,还把忠于朝廷半百之年的傅斌丞相投入大牢。

可他,是佞臣呐。

周青山也就是这个小世界,周峰的父亲唉声叹气叹一句,佞臣。

虽然周青山是在不惑之年,就乞骸骨告老还乡,这个年纪虽然还小,但昏了头的皇帝巴不得走的人越多越好,少去烦自己。

周青山左右是无用,闷头读书的傻书生,只得把救国的希望寄托在自己刚满八岁的孩子身上。

君难测,雷霆可降于昼夜,赤血碧心亦有落于尘埃之时,你当如何?

烈日当空,年少正娇,铁打也无法凿碎钢直的脊梁,周峰就双膝跪于祠堂周家列祖列宗前,一字一顿,誓言铿锵。

自当为国,为民,为天下。

好孩子,狱门腌臜,如何住得肱骨之臣,朝堂金碧,佞臣奴颜媚骨,这世道,不公。周青山闭上眼睛,满面沉痛。

我定入朝堂,父亲,您宽心。

周峰斩钉截铁,一字一句,他迟早要榜上有名状元郎,要救这破烂不堪的国。

他要河清海晏,举世平安。

让那些奸佞之臣通通入狱,让那些贤良之臣都有书可揍。

要四海清平,相邻小国不敢越雷池半步。

要安居乐业,百姓和乐安康,粮食丰年久,稚子读书多。

当日夜晚,有一只刚出生的四脚小兽颤颤巍巍的缩在周峰房间的暖炉旁。

它瞧起来可怜极了,正值寒冬,被泼了满身的水,冰凌在外头凝结,周峰进来的时候,还有一半的冰碴子没化干净。

哪里来的四脚小兽?周峰疑惑,平生虽不喜这种看起来毛茸茸的小宠物,却也狠不下心心将它赶出去。

吱吱。那瞧不出品种的四脚兽叫的虚弱,像是饿得狠了。

怪可怜的。周峰随手在它脚边摆了剩下几盘糕,还有水,便去温习功课,不再理会不停吱吱叫的小动物。

总想把它送走,却总有各种各样繁琐的事情,周峰只知道要读《兵法》《四书》,也没能有时间为它找个值得托付的主人。

一来二去,竟也习惯了每日读书时候,有那吱吱的声音做伴奏。

第10章上林苑(六)

命数玄因

周峰想登金科状元郎。

他的字铁画银钩,文如碧血丹书,五载春秋,昔日里那几多风流意气,被岁月打磨的分毫不剩。

唯有这席骨血。

一如年少时,宁折不弯。

昏庸的楚王在把他祖辈的江山挥霍个完全之前,所幸遇见了良臣入主朝堂,那个良臣是周峰。

积石如玉,列松如翠,他本傲梅梢头一捧雪,何曾浊染薄幸名。

周峰本不该趟这浑水,可父亲当年郁郁而终。

周青山知道他儿子有凌云志之力,却无凌云志之心,临终死死瞪着大楚未见破晓的天,嘶哑的嗓子仍喊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

惟愿周峰能救一救这片山河。

他除了济世为民之外,别无他路可选,亦余心之所善兮,虽百死,犹未悔。

当今圣上忠佞不分,只对那如今已是右丞的布衣兄弟青眼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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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峰只得身怀清平愿,却作鬼魅行。

任由脏污的酱缸把那曾经清名满杏林的书香世家门楣,染个彻底,成为皇帝和丞相二人手里,彼此试探的刀。

百姓如今都道,楚国朝堂,有两大奸佞。

一个是平民出身,拜了个好把子,认了皇上当兄弟,升官已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财产不计其数,生平最爱骄奢淫逸,贪图权势。

一个却是新秀,分明是忠门子弟,却有辱门楣,据说亲生父亲都是被这不孝子弟气死,生平最爱残害忠良,排除异己。

旁人怎么说,周峰自然不在意,只是他还缺一把,自己的刀,一把可以料理所有腌臜事的刀。

如今将门子弟多纨绔,好不容易有个能上称卖上几两的,也不屑于和他同流合污,再有甚者,早就成为皇帝和右丞的走狗。

周峰只好把目光,放在了庙堂之外。

据说,江湖中,有个抱刀耍剑的侠客,武功排当世第一。

玄柘此人,总流传他的传说,却谁也没能见过其人,因为见过他的人都死了。

这个生于大楚,长于江湖的侠客很奇怪,虽然用的是剑,却怀里永远抱着一把刀,名为「某」。

某刀是一把不见血的宝贝刀,受法于宝青之虚,以水火之齐,五精之陶,用阴阳之候,取刚柔之和,最后又滴了玄柘的血,据说是有灵性的。

有灵性也不顶用,反正玄柘也不曾用。再者,江湖传闻,周峰不知道能信几分。

玄柘是个向来讲道理的人,头脑像是缺根弦,自打出生来没见过爹娘,不曾有过亲朋。

在山里土里,江里湖里摸爬滚打到如今江湖一霸,谁也不相信,只信他那把有自己血脉的刀。

许是命途薄弱者,便会格外在意血脉,谁同他血脉相连,无论是人或是死物,皆为亲友,人怕是没有,也只好守着自己的刀。

某刀是玄柘的亲友,每每相谈甚欢之时,以酒浇刀,便起争鸣之音,刀身轻轻颤动,就挽住了朦胧树林里流淌下来的月色。

余晖的尽头,有个清秀的小郎君横在那里碍眼,柳青的衫,血如丹阳。

那个小郎君,是周峰。

周峰定好了万无一失的策略,又密谋三月之久,布下千余人去打探玄柘的行踪,总算没有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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