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了?”我极度震惊,这样的话,济案件就成了命案了啊。
大熊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不再多问,直接就走出了办公室,我也赶紧跟了过去。
我俩上了警车,一路上,拉着警报疾驰,很快就到了步行街。我们停好警车,快步向52号走去,随着离52号越来越近,我也逐渐知道了第二家失窃的玉器店是哪一家了。竟然是我走访的第九家店,也正是这家店的女老板给我讲述了有关朱贵的一些事情。
想到这里,我不禁加大了步伐,因为值班民警说死的人是守店的老板,该不会就是那个女老板吧,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证实一下。
店门口已围了很多人,说是水泄不通也不为过,这与上次朱贵家被盗时的场景截然不同。上一次,因为只是丢了东西,看热闹的人无非就是观望一下,这次,却是死了人,路过的人听见这事,都围了过来,像是八辈子没见过死人似的。
我穿着警服,走上前就用双手拔开人群,嘴里也不停地说着:“麻烦让让。”那些人一见是警察,也还是比较配合,我很快就挤了进去,大熊跟在我身后,也进到了店里。
我们刚进店去,迎面就走来了一个警察,我一看,真巧,又是上次那个派出所的民警。他走过来,与我轻轻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然后就对大熊说:“应该是同一伙人所为。”
他一过来,既没有向我们介绍死者情况,又没有给我们说财产损失情况,而是直接说了一个结论,这让我好生疑惑,难道是他已掌握了两起案件的关键相同点?带着这个疑问,我继续听了下去。
“何以见得?”大熊问他。
“店内店外的监控,我们快进着粗略看了一下,没有任何异常。门锁完好,失窃的玉器数目不多不少,也是八十件。只有一点不同,昨晚在店里守夜的女老板姚欢死了,她老公早上过来开店发现的,之后便报了警。”
这段话一说,我的脑子就不停转了起来,他刚才说了几个要素,第一,门锁完好,第二,监控看不到发案过程,第三,失窃玉器也是八十件。前面这三点,可谓是与朱贵店失窃案一模一样,单凭这三点,也就满足公安机关并案的条件了。
除此外,第四点,死了人,这是前面一起案子所没有的。不过,这也很好解释,朱贵店被盗那天晚上,店里并没有人,嫌犯进去偷东西,不会遇到阻拦,很是顺畅;而这一家,女老板姚欢是在店里守夜,刚好就与嫌犯撞上了,自然就惨遭杀害。想必,姚欢一定是听闻朱贵家被盗后,担心小偷会盯上自己店,这才会在店里睡觉,谁成想,却是一觉睡到了黄泉路上。